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自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诸多第三方支付公司携手银行推出“资金联合存管”方案。不过,对于“联合存管”这个概念,很多投资者甚至p2p互联网金融都还没有真正理解其中含义。
一、存管与托管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指引》,“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所称“商业银行托管业务”(以下简称“托管业务”),是指托管银行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资产保管职责,办理资金清算及其它约定的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服务的范畴分为两种,一种是对用户资金进行托管,另一种是对用户投资后的资产,即平台存量资产进行托管。
显然,后一种托管需要银行对借款标的真实性和定价进行系统性审查,而这意味着银行自身面临极大的信用背书风险,服务成本极高,所以银行提供这种托管并不现实。即使是大家理想化的银行托管服务其实还是局限于客户资金范畴,即投资人充值资金和借款人还款资金。托管要做的就是确保掌握这部分资金的来源和去向,避免被其他主体挪用,以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二、联合存管到底是不是银行存管?
现有的支付公司同银行的合作中,基本都签署三方协议:p2p互联网金融公司是甲方;银行是乙方,提供存管服务,也是资金存管的主体;第三方支付是丙方,提供系统及支付通道的服务。协议中已经约定,银行是资金存管的主体,所以“联合存管”只是一个第三方支付企业寻找存在感的提法,本质还是银行存管。
三、支付公司在联合存管中到底起什么作用?
2012年,p2p互联网金融规模大约只有100家,整个行业年交易量在500亿~600亿元,在银行不愿意提供存管服务时,第三方支付的存管就此登上了历史舞台。目前,p2p互联网金融公司有线上平台的接近3000家,而线下模式的p2p互联网金融至少也有2000家。据网贷第三方公司统计的数据,2015年1~9月,p2p网贷行业年交易量已经突破8000亿元,今年达到万亿规模没有悬念,银行对p2p互联网金融的存管也有了动力。
而支付公司在存管业务上毕竟有先发优势,经过3年多的开发、运营实操和产品迭代、经验沉淀,p2p互联网金融资金存管集中在少数几家支付公司手里,支付公司获得的经验可以避免银行走弯路。因此银行与支付公司结盟,在支付合作、市场调研、客户筛选、系统开发、客户运营上有了诸多便利。
四、如p2p平台发布虚假项目标,那么存管的意义在哪里?
1、银行存管的价值不是给p2p互联网金融做背书,如果p2p互联网金融在经营上出现问题,更不可能让银行来兜底。但这对p2p仍然有着积极意义:首先是要接银行存管,p2p必须把债权拆分干净。也就是借款人债权和投资人资金必须一一对应,原先资金池借新还旧的做法将不再有效。
2、资金存管是p2p互联网金融公司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这是确保了p2p业务的合规性,便于p2p公司未来通过审计甚至并购、上市。
3、资金存管的p2p互联网金融公司将呈现马太效应,即强者益强。如果p2p公司能够接上银行的存管,那么这家公司展现了一定的交易规模、业务的合规性、公关能力和持牌金融机构对其的认可度。不难想象,未来能接上银行存管的平台不仅在投资者心目中地位更高,在发展中也更容易获得各方资源,这些资源将帮助一家平台壮大。行业门槛将大幅提高,原本良莠不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将得到改善。
4、存管方案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在进步的。目前富友和银行已经开发了标的报备和资金核验系统,开始通过技术的手段去验证p2p互联网金融平台借款人真实性的问题。p2p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始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对其的管理也应该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资金存管的方案将不断提升技术手段,去控制p2p互联网金融在客户资金上可能存在的风险,当然这可能会有一段时间的博弈。
学习更多理财知识请关注微信:tttc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