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是列支敦士登经济局,官方语言是德语。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以“申请在先”为原则,兼顾“使用在先”。
列支敦士登是《巴黎公约》、《尼斯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列支敦士登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因此, 商标注册可以通过“单一国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列支敦士登”两种途径申请注册。
北京登尼特隶属于香港登尼特集团,是集团块块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于2004年在北京设立,经过10余年的发展,北京登尼特已经从最初的分公司模式,发展成由,北京登尼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北京登尼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两家专业公司组成的顾问机构。作为集团的一分子,秉承集团为企业建立一个无国界、跨行业、一站式、个性化的服务模式,为实现城际联营、产业融合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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