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闪、眩光、显色性影响灯具照明的舒适性
对于具体灯具来说,影响舒适性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1. 频闪
目前采用的直管日光灯(电感式)、白炽灯、高压汞灯、钠灯等电光源,其光通量的波源驱动电光源发光体发光的电功率频率应在40kHz(千周)以上(CE认证规定在40kHz以上),才能避免频闪效应。而市场上电子式直管日光灯和大部分节能灯的驱动电功率频率仅为20kHz左右,甚者低至15kHz。其光通量仍存在25%~35%的波动称为频闪。频闪产生的危害性称为频闪效应。频闪效应实质上是光污染。而对于LED来说,由于是恒流源供电,就不存在频闪的问题。
2. 眩光
眩光是指视觉范围内有特别明亮的光线与正常的视觉形成强烈的亮度对比,引起视觉不舒适并降低人眼对物体可见度的视觉条件。眩光是引起视觉疲劳的重要原因之一。眩光乃是一种视觉条件,产生眩光的原因是由于视野内亮度分布不适当或由于亮度的变化幅度太大,或由于空间或时间上存在着极端的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或降低观察物体的能力。GB 50034—2004标准规定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常用房间或场所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统一眩光值(UGR)评价,室外体育场所的不舒适眩光痘采用眩光值(GR)评价,同时标准规定了统一眩光值和眩光值的计算方法和极大允许值,比如商业建筑照明标准中UGR值要求一般为22。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对照明的不舒适眩光计算已有许多介绍,这里不做赘述。
3. 显色性
光的颜色应是太阳光色。这样在观看物体表面颜色时,才能不产生色偏、不变色,显示物体表面的原本颜色,以太阳光显色指数R=100为标准,绿色光源R值应为R≥85。光源的显色指数R值越大,光源显色性能越好。在这点上现在LED多数用发蓝光的芯片加发黄光的荧光粉,组成白光,这光谱与自然光谱有一定的差异,所以显色指数不够高,还有一定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