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其中一个企业的加工成品是另一个企业的成品的加工料件,双方持各自的加工手册,分别填出口和进口报关单在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这种一出一进的结转情形称为转厂。
简单来说就是加工复出口,是指由一个企业将海关监管的货物,转移到另一海关监管企业,并向海关办理监管货物的转移手续的行为。更多问题请咨询
此时,通过保税区,可以实现“转厂”操作,达成贸易交货;解决更多的 “转厂”:
1、一般企业销售产品给加贸企业要用“间接转厂”,就是供应商把产品出口到保税区,加贸企业再用加贸手册从保税区报关进口。这可以完全解决一般制造企业与加贸企业的转厂问题。同时,加贸企业进口是保税的,而供应商出口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出口退税。
2、同是加工贸易的两家工厂,因为隶属的主管海关不一样、手册备案的货物信息有差异,通过保税区操作,实现转厂交货的目的。双方工厂分别拿手册资料到保税区海关报关出口或进口,而且载货车辆入区不需卸货,当天即可出区通关进口,实现“一日游”操作(实际只需3个小时左右)。
3、加贸工厂供货给一般工厂,即出口转内销,也是“转厂”模式:加贸工厂将货物以手册保税核销的方式出口到保税区(深圳出口加工区),一般工厂则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征税进口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