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大使馆合法化
合法化时间
需一个工作日送贸促总会合法化,再提交外交部领事司合法化;外交部合法化后送各大使馆合法化(具体时间参照各国驻华大使馆规定一览表),经大使馆、外交部合法化好的文件,当天取回并当天核销完毕,通知取件!
总结:企业提交办-理材料―→审核―→出单―→付款―→取件(时间及费用按各国大使馆要求办-理)。
合法化是对公证而言。当文书在国与国之间传递时,为了能够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够被另一国所接受,具有有效性,大使馆/领事公证合法化应运而生,领事合法化被称为是“为出国的文书办-理签证”。它涉及的方面很广,从国内到国外,从公司的成立到解散,从人身到财产,从自然人的出生到死亡,大使馆/领事公证合法化发挥着特殊的积极作用。领事合法化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合法化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办-理领事合法化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合法化。
下列大使馆要求提供复印件: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Invoice1份)、埃及、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维亚、古巴、刚果(2份)、哈萨克斯坦、韩国、黎巴嫩、利比亚(2份)、卢旺达、缅甸、也门、越南、伊朗、约旦、印度尼西亚、印度 。
下列大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
下列大使馆要求产地证、Invoice必须一起合法化:
卡塔尔、黎巴嫩、约旦、叙利亚、阿联酋、利比亚
下列大使馆要求合法化产地证需提供Invoice复印件作为参考:
伊朗、秘鲁、利比亚
下列大使馆要求商业单据需做成商业证明书再送交大使馆合法化:
阿尔及利亚、南非、尼日利亚、意大利
下列大使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
埃塞俄比亚
韩国
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大使馆翻译,收20元翻译费)
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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