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陕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认证的通知
2016-07-21 文章点击数为:1813 字号: [大] [中] [小]
陕建发〔2016〕18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市政管理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规划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更好地为企业自主发展松绑解绊。经研究,决定取消陕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认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03〕96号)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的通知》(陕建发〔2010〕239号)予以废止,停止受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申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18日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