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有关规定和联合委员会决议,取消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证书格式按照附件执行。
根据海关总署〔2022〕33号公告,将于2022年6月12日起取消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目数上限20项限制,证书格式也将进行调整。现在中韩原产地证书FTA现在可以做无限项品名栏目,无需担心品名超多而导致需要另外申请一份中韩原产地证书。
2022年6月12日起
海关将签发新版证书,同时停止签发旧版证书,2022年6月12日后企业申请更改旧版证书的,海关将出具新版证书。
因此,企业在申请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时,应注意使用正确版本的证书,着重关注证书第6栏项目号栏目,并及时将有“max 20”的旧版证书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