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评估和试教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进入考核和试教环节。《人员入围评估名单》和《考核具体安排》将在“宁乡人才网”上公布。
2.考核和试讲时间和地点:待定。
3.考核及试讲内容:所报岗位对应学科。考核、试教顺序现场抽签确定,考核、试教学结果当场公布。
4.考核表分为三类:文化课程教师岗位(包括心理学、特殊教育、旅游服务和电子商务)只接受试讲。音乐、音乐(舞蹈)、艺术、体育、体育(足球)和信息技术教师的职位都要经过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幼儿园教师只有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可以携带相关专业技能测试用品(音频U盘、乐器、绘画工具等),参与音乐、音乐(舞蹈)、艺术、幼儿园教师岗位。
5.考核试教满分100分,合格分数75分(含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评分综合。考试试教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的50%和考试试教成绩的50%(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的比例计算总分。
(8) 体检和涉毒筛查盗
1.体检和药物筛查对象的数量以岗位的ZP计划数量为基础,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确定1:1的比例。如果体检和药物筛选不合格或弃权,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同一职位不超过两次)从申请同一职位的人员中补充。如果总分相同,以考试成绩*高的为准。
2.体检应参考国家人事部和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地区。因怀孕而未完成体检、尚未完成妇科和X光检查的考生,将在怀孕结束时完成体检并得出医院公司体检合格的结论后,办理相关手续。
3.体检和药物筛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体检和药物筛选的费用将由考生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