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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IPO家族信托股权架构,过去很长时间内,在中国股市基本无法进行。在过去几年里,有几家企业想要达成这种架构,让公司带着家族信托架构上市。它们要么以失败告终,要么虽然成功但主要因为有着某些特殊条件的存在,比如说它们的家族信托都是境外信托。
然而,近年来随着监管的改变,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几例发行人的股权架构中带有境内家族信托但已然成功闯关A股IPO的案例。
01持股架构
目前,在境内股权家族信托实践中,可行的持股架构设计大致包括三种:
一、信托直接持股
这种架构下,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直接持有委托人家族企业股份。这一模式在实操中较为罕见。
此模式下,信托公司作为家族企业的直接股东、甚至是实控人,将直接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经营当中,负有直接管理公司的义务,从而也会产生较高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
而对于委托人,在公司控制权方面,委托人仅能在信托条款中加以约定,例如,由委托人来指定和委派公司的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或者通过指令表决来安排家族企业的管理人员。某种程度上偏离股权家族信托所有权、控制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