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不经营需要注销吗
营业执照不经营了不注销是不可以的。因为会产生税务,一般是不予免除的。并且在经营期限届满的时候,应当依法注销其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当注明名称、所在住所、注册的资本以及经营范围等相关事项。公司长期不经营,会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列中,时间再长一点的话,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然后公司的法人也会受到牵连,进入工商黑名单,这些不良信用记录并不因企业的消亡或者责任人的死亡而终结,这些失信记录会终身伴随你,处处受限,法人将一直不能再国税地税系统开展相关业务,而且时间越来,所缴罚款会越来越多,滞纳金越来越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百八十四条、**百八十五条、**百八十六条、**百八十七条、**百八十八条、**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公司注销所需材料(需要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3、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作出的同意公司注销的决议;
4、股东确认的清算报告;
5、营业执照正、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