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木藤制品商检的相关问题:
一、办理竹木藤制品的出口商检:
1.竹木藤制品商检的范围:
(1)用于包装和盛装食品,饮料等物品;
(2)直接接触口腔、眼睛的产品;
(3)玩具和其他儿童用品。
2.出口商检的程序:
申请报验→接受报验(必要时开箱检验)→抽样送样→实验室检验(必要时复验)→签发《检验检疫证书》→放行。
3.对进口国有关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一般贸易方式下竹或木制产品进口商的报验:
1.向主管海关申报并办理登记手续;
2 . 提交下列单证:
1) 《入境货物通关单》;
2) 装货清单及重量证明文件(如信用证) ;
3) 原产地证明书或其他官方证明文件 。
三、关于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要求:
1 ) 木质包装材料是指以原木为基本原料生产的各种规格板材,以及用其加工成的方材和条材。
2 ) 进口木质包装材料的数量不得超过该类产品的总重量的 10% ,且每件体积不超过 500 公分 ( 长度不超过 1000 公分 ) 。
3 ) 对来自疫区的木质包装材料应实施卫生除害处理措施后,方能进口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