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囗货物退运是指国际贸易中,中国出口到国外的货物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要求国外客户退运的情况,货物需要退运回来进行返修、更换零件、重新包装、贴标,在货物退运手续中,如何尽可能的节约退运物流成本和提供时效,是各个出口贸易商较为关注的问题。
案例分享:顺德某生产唱片机的工厂,去年一整年出口了100多个柜的唱片机到欧洲,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很多产品有质量间题,非常麻烦、还需要保证金,整个费用下来非常昂贵。后唱片机工厂把货物退运到香港转关进入坪山保税区我司仓库(国外货物进入保税区等同于货物还在国外一样,不用交税,也不用办理退运申请,时效快,成本低),工厂再安排十几个工人进保税区仓库对货物进行检测、更换一些小零件,再重新包装好,出口到欧洲国家
客户商家遇到质量或标准达不到其要求:
1、国外客户拒收货物及退回重新生产、加工、返工、维修、产品包装不符合当地海关进口规定,被迫退回重新包装或简单加工。
2、退回原厂维修,重新包装,简单加工或返工,则需要向海关缴付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增加产品往返时间和物流成本。
3、针对以上情况,我司可帮助客户降低成本、缩短时效、便捷关口繁琐进出事务,将货物退运到坪山保税区仓库,进行检测、维修、重新包装、简单加工、返工、换唛头贴标签等服务。 根据坪山保税区政策优势,坪山保税区实施定位功能优势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等功能,国家海关对坪山保税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可实行保税管理,境内货物暂时储存,视同出口货物对商务外汇管理也实行区外相对优惠的政策,流通货物往返等功能。
保税区退运、返工、加工、返修、检查测试等货物需满足几点要求:
1、货物必需是九成新以上,每个产品有独立完整的包装;
2、退运是因产品质量、包装、品质等一些本身问题;
3、外包装上面必需标明原产国,即非中性包装;
4、维修完的零部件不能再带进国内,需作拉圾处理或出香港。
出口的货物,客户拒收货物、拒付尾款、包装不合格、标签不合格、质量不合格、卡板不合格、电子产品系统升级、更换零件或者是售后服务等一些其他原因导致货物退运或是退货,该怎么办?
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解决方案:
1)退运回工厂
正常退运的方式:维修物品退运(监管方式1300);直接退运(监管方式4500);退运货物(监管方式4561);
A、维修物品退运,适用于出口货物在质保期内保修式维修退运,既货物出口销售后出现的保修期内产生的退运;
所需资料:原出口的报关单,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与外商签署的退运协议,中检证书等(部分货物不需要);(退运时需缴纳保证金,维修周期6个月,货物维修完后重新出口,保证金退回,退回周期三到六个月)
B、直接退运与退运货物差不多,适用于全新货物出口后因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退运后不再出口的货物。
所需资料:出口一年内的出口报关单,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未退税证明或已退还税金证明等;
2) 保税区办理出口退运
主要也是有两种方式,两种不同的情况:
A、监管方式5034,区内物流货物,要求货物全新,适用于更换包装,更新标签(品牌型号不得更换),货物转口等;
所需资料: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等;
B、监管方式1371,保税区维修,适用于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保税维修的16号公告及45号公告中显示的海关编码及品名(如8517编码,特指电话机或手机类);并要求保税区内企业必须有海关及工信部下发的维修账册;
所需资料,品牌注册证书(代工生产需要有授权书)、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维修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