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塞俄比亚自由销售证书使馆双认证
提交需双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双认证的份数。
双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双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所谓领事双认证,是指由外国驻华使(领)馆对我国出口企业所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加以双认证,确认和证明单据文件上的后一个签字、印章属实。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它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领事机构加以双认证,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通过领事双认证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的印章及签字属实,从而向域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域外的使用效力。
领事双认证,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证)经贸促会证明/双认证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使馆进行双认证的活动。
领事双认证既是外交领事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是一项时间紧、环节多、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领事双认证业务量逐年递增。欢迎广大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理。
领事双认证(Embassy certification):是指外交、领事机构或法律授权机构通过确认公文书上终签署人身份及其签字和印章属实来证明文书可靠性的活动。办-理领事双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使馆双认证主要包括民事双认证和商业双认证,民事双认证,如出生、学历、收入证明等;商业双认证,如产地证明、形式InvioceOICE、提单、保险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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