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厂房竣工验收检测鉴定证明
一、东台市厂房竣工验收检测鉴定的要点:
1、鉴定结构性裂缝的受力性质
结构性裂缝一般主要就是由脆性破坏裂缝以及塑性破坏裂缝两大类。两者各有各的特性,其中脆性破坏裂缝出现的十分突然,一旦出现脆性裂缝,就会对房屋结构造成非常大的影响、进而给房屋造成一定的损坏,所以在进行房屋检测鉴定工作的时候,**要对容易出现脆性裂缝的地方进行检查,及时的发现问题并且加以解决,做好预防措施,避免给房屋结构带来不可弥补的损伤。塑性破坏裂缝相对来讲危害性比较小,在发生前就会有相应的征兆出现,进而可以有效的加以解决。在进行检测鉴定工作的时候,可以根据裂缝的实际情况来做出相应的反映,如果裂缝没有扩大的趋势,并且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来衡量较大裂缝,如果没有*出规定值,那么可以不进行修补。
2、鉴定裂缝的未来发展趋势
根据裂缝的扩展趋势可以分为三大类,即稳定性裂缝、发展裂缝以及活动性裂缝。房屋结构在长期的荷载作用下,裂缝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裂缝的规格如果在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范围内,是不存在很大风险的,基本上可以认为不会对房屋结构造成什么影响。如果裂缝不断的扩展,就会对房屋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要对其进行一定的修补。因此,在进行房屋检测鉴定工作的时候,**要采用**的检测设备,严谨的分析裂缝的发展趋势,进而开展相应的修补工作。
3、判断钢筋混凝土构件结构变形
为了能够做好房屋检测鉴定工作,**要具备一定的针对性,对结构本身的弱点进行针对性检测,并且在进行房屋结构变形测量的时候,应该根据房屋结构的较大挠度以及位移的实际情况进行测量。同时在进行测量的时候,**要与裂缝测量紧密的结合,一旦结构变形过大,可能会产生裂缝,而裂缝的产生也必然会导致房屋结构的变形。
二、东台市厂房竣工验收检测鉴定,主体结构质量的检测方法
3.1质量检测的主要内容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程的主体结构质量检测的内容主要是抽查程主体结构的钢筋保护层和钢筋的数量及位置,还有工程施工中的砼回弹、砌体、砂浆、钻芯、测砼强度等等。
3.2质量检测的方法手段
在程主体结构的质量检测中,监督实体的检测是**的;而这一工作具有随机性,是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样本空间的确定上应该处于相关规范的要求以内,同时应当具有实体的针对性。监督人员或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时,除了结构外观、尺寸检测以外,其他的实体检测均应**相应的检测方案,并告知施工、监督站;在采取可能会影响结构质量的局部破损检测时还应征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由监督机构进行的检测应由监督小组或监督机构相关部门**方案;如已委托给*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则应由*检测单位提供检测方案,并经质量监督站认可。监督实体检测的检测目的不同于质量验收。监督实体检测是随机的抽查工作,所以一定要明确检测目的,运用操作简便、科学合理的手段进行检测。在通常情况下选择可以在现场独立操作的监督小组的质量检测方法。如若不能展开检测或者对检测结果存在异议,还可以采用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度*高的检测。在常规检测中,对于存在质量疑义的构件和无法通过现场质量检测的构件,应当对有问题构件进行有针对性的部位检测,达到科学反应实际情况的目的,不可以任意扩大范围。
3.3抽样检测的主要原则
程主体结构的质量检测要求科学合理地对构件质量进行判断,其关键就在合理的选择抽样数量。抽样检测的基本原则是结构检测应选择同类构件中荷载效应相对较大和施工质量相对较差的构件,根据监测目的不同可以分类确定抽样空间。
3.3.1根据结构形式和材料类型作出抽查规划,进行一般质量行为的抽查。
不同的级别区分方式不同:*级可按结构类型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等;*二级可按构件类型分为梁、柱、墙三类;*三级可按材料类型划分。通过检测方案确定检测方法,尽量让监督小组独立完成的检测方案,若是监督小组不能完成的方案,则应该由*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3.2依据检测的类别和所选择的检测批的容量来确定样本容量,进行抽查有异议的构件。不但监督机构应该对构件进行抽查,而且现场的责任单位也应通过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来论证有疑义的构件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监督机构的抽检不应**总抽检数的10%,第三方委托抽检的检验方案**交由监督机构审核,监督机构有权对方案进行修改。
3.4注意事项
在程主体结构的质量检测中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工作人员在检测时要注意人身安全;
(2)在检测时,检验人员和委托方及相关人员都应该同时处于现场;
(3)拟定的检验方案原则上不能改变,如因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执行原定检验方案时,在不违反规范、标准的原则下,经当事各方同意签字确认后方能更改;
(4)在讨论到引起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时要一切依照鉴定报告为准;
(5)由于报告并不是个人见解,而是某一检测机构的结论,所以在未准签发前检测报告是可以更改的。
三、东台市厂房竣工验收检测鉴定范围和分类
3.1建筑结构的检测可分为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和既有建筑结构性能的检测。
3.2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
1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
2 对施工质量的抽样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
3 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需要通过检测进一步分析结构的性;
4 发生工程事故,需要通过检测分析事故的原因及对结构性的影响。
3.3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既有建筑结构现状缺陷和损伤、结构构件承载力、结构变形等涉及结构性能的项目进行检测:
1 建筑结构安全鉴定;
2 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3 建筑大修前的性鉴定;
4 建筑改变用途、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
5 建筑结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要继续使用的鉴定;
6 受到灾害、环境侵蚀等影响建筑的鉴定;
7 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工程质量有怀疑或争议。
3.4建筑结构的检测应为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评定或建筑结构性能的鉴定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论。
3.5建筑结构的检测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和建筑结构工程质量评定或既有建筑结构性能鉴定的需要合理确定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案。
3.6 对于重要和大型公共建筑宜进行结构动力测试和结构安全性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