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3.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
4.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6.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7.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所需材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一份,附规定格式电子文本)。
2.规定格式的标准批准发布文件(一份)。
3.按国家标准GB/T 1.1的要求编写的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一份,附规定格式电子文本)。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书(内容包括:制定标准的依据、贯彻相关标准情况,重点说明确定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的目的和依据,试验方法的可行性、准确性,采标情况等,属修订标准的,应列出新旧标准对比)(一份)。
5.规定格式的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一份)。
6.规定格式的企业声明(一份)。
7.专家组成员资质证明(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一份)。
8.特殊化妆品须提交卫生部颁发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一份)。
网上申请的,通过“网上办事大厅”(www.gdqts.gov.cn/wsbg/)链接进入标准化网上办事系统,在线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其中需要企业加盖公章或相关人员签名的申请材料应原件扫描文件(PDF文件或JFG文件)上传(具体包括《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标准批准发布文件》、《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企业声明》、卫生部颁发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专家组成员资质证书),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书应以电子文本形式上传。
以纸质文件申请的,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专家组成员资质证明等复印件需由本人签名。
企业标准备案资料提交后一般7个工作日批复
部分市县可能在备案时可能需要产品检验报告
企业标准应不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抵触
企业标准的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的确定应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标准的格式应严格按照GB/T 1.1—2009编写
具体欢迎咨询我们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