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1651-89 UDC 675-682
The selection rules of articles for labour protection use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选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选用劳动防护用品。
2 术语
2.1 劳动防护用品
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护品。
2.2 防护功能
指劳动防护用品所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
2.3 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
指要求护品具有的最低的防护能力。
2.4 有效使用期
指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
3 作业类别
按接触的能量(物质)的主要危险特性或特殊的工作条件作出分类,见表1。
表1
编号
|
作业类别名称
|
说明
|
举例
|
A01
|
易然易爆场所作业
|
在常温常压下极易点燃或自燃的物质的作业
|
火工材料、易挥发易燃的液体及化学品、可燃性气体等
|
A02
|
可燃性粉尘场所作业
|
在常温常压下可点燃的固体物质粉尘作业
|
铝镁粉、可燃性化学物粉尘等
|
A03
|
高温作业
|
同GB 4200-84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高温作业的定义
|
熔炼、浇铸、热轧、锻造、炉窑
|
A04
|
低温作业
|
一般人需要御寒衣物保暖才能维持正常工作的作业
|
冰库
|
A05
|
低压带电作业
|
额定电压小于或等于1200伏的带电操作
|
低压设备或低压线路带电维修
|
A06
|
高压带电作业
|
额定电压大于1200伏的带电操作
|
高压设备或低压线路带电维修
|
A07
|
吸入性气相毒物作业
|
在常温常压下呈气体或蒸汽状态、经呼吸道吸入能产生毒害作用的物质的作业
|
氯乙烯、氯气、一氧化碳、光气、硫化氢、汞
|
A08
|
吸入性气溶胶毒物作业
|
在常温常压下呈气溶胶状态,经呼吸道吸入能产生毒害作用的物质的作业
|
铅、铬、铍、锰、镉等有毒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烟、雾和粉尘及其它有害的动(植)物性粉尘
|
A09
|
沾染性毒物作业
|
能沾附于皮肤衣物上,经皮肤吸收产生伤害或对皮肤产生毒害的物质的作业
|
有机磷农药、有机汞化合物、苯和苯的二及三硝基化合物、苯胺、酚、氯联苯、放射性物质
|
A10
|
生物性毒物作业
|
能导致感染或生物毒素吸收的生物毒品的作业
|
有毒性动(植)物养殖、生物毒素培养制剂、带菌或含有生物毒素的制品加工处理、腐烂物品处理、防疫检验
|
A11
|
腐蚀性作业
|
产生或使用腐蚀性物质的作业
|
溴、硫酸、硝酸、氢氟酸、强碱、固体强碱、重铬酸钾、高锰酸钾
|
A12
|
易污作业
|
特别容易污秽皮肤或衣物的作业
|
碳黑、染色、油漆、有关的卫生工程
|
A13
|
恶味作业
|
虽无毒但产生难闻气味或恶味不易清除的作业
|
熬胶、恶臭物质处理与加工
|
A14
|
密闭场所作业
|
空气不流通的场所的作业,包括缺氧即空气中含氧浓度小于18%和毒气、有毒气溶胶超标准并不能排除等场所的作业
|
密闭的罐体、房仓、孔道或系统、炉窑、存放耗氧器具或生物体进行耗氧过程的密闭空间
|
A15
|
噪声作业
|
声级大于90分贝的作业
|
风钻、气锤、铆接、钢筒内的敲击或铲锈
|
A16
|
强光作业
|
强光源或产生强烈红外辐射和紫外辐射的作业
|
弧光、电弧焊、炉窑
|
A17
|
激光作业
|
激光发射与加工的作业
|
激光加工金属、激光焊接、激光测量、激光通讯
|
A18
|
荧光屏作业
|
长期从事荧光屏操作与识别的作业
|
电脑操作、电视机调试
|
A19
|
微波作业
|
微波发射与使用的作业
|
微波机调试、微波发射、微波加工与利用
|
A20
|
射线作业
|
产生电离辐射的、其辐射剂量超标准的作业
|
放射性矿物的开采、选矿、冶炼、加工、核废料或核事故处理、放射性物质使用、X 射线检测
|
A21
|
高处作业
|
坠落高度基准面大于或等2米,并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
室外建筑安装、架线、高崖作业、船旁悬吊涂装、货物堆垒
|
A22
|
存在物体坠落、撞击的作业
|
上部可能有物体坠落或横向上可能有物体相撞的作业
|
建筑安装、采矿、钻探、造船、起重、森林采伐
|
A23
|
有碎屑飞溅的作业
|
|
破碎、锤击、铸铁件切削、砂轮打磨、高压液体清洗
|
A24
|
操纵转动机械
|
|
机床、传动机械及传动带
|
A25
|
人工搬运
|
|
人力抬、找、推、搬移
|
A26
|
接触使用锋利器具
|
|
金属加工的打毛清边、玻璃装配与加工
|
A27
|
地面存在尖利器物的作业
|
|
森林作业、建筑工地
|
A28
|
手持振动机械作业
|
|
风钻、风铲、油锯
|
A29
|
人承受全身震动的作业
|
承受震动或处于不易忍受的震动环境中的作业
|
|
A30
|
野外作业
|
长期从事野外露天作业
|
地质勘探、森林采伐、大地测量
|
A31
|
水上作业
|
有落水危险的作业
|
船台、水上平台作业、水上装罐运输、木材水运、水产养殖与捕捞
|
A32
|
涉水作业
|
作业中需接触大量水或须立于水中的作业
|
矿井、隧道、水力采掘、地质钻探、下水工程、污水处理
|
A33
|
潜水作业
|
须潜入水面以下的作业
|
水下采集、救捞、水下养殖、水下勘查、水下建筑、焊接与切割
|
A34
|
地下挖掘建筑
|
|
井下采掘运输、地下开拓建筑安装
|
A35
|
车辆驾驶
|
多类机动车辆驾驶
|
汽车
|
A36
|
铲、装、吊、推机械操纵
|
各类活动范围较小的重型采掘、建筑、装载起重设备的操纵与驾驶
|
铲机、推土机、装载机、天车、龙门吊、塔吊、单臂起重机
|
A37
|
一般性作业
|
|
自动化控制、精细装配与加工、缝纫、工作台上手工胶合与包装
|
A38
|
其他作业
|
未包括在上述类别者
|
|
3.1 实际工作兼有多项作业特征,则为综合性作业。
4 使用限制
根据是否造成危害或需要某种防护功能提出,见表2。
表2
编号
|
护品品类
|
适用条件
|
B
B01
B02
B03
B04
|
不可使用
的确凉、尼龙等着火焦结的衣物
聚氯乙烯塑料鞋
底面钉铁件的鞋
手套
|
防止着火胶结、持续烧伤
防止高热熔化烧穿塑料鞋、导致烧伤
防滑、防止碰击发出火花
防止运转机械绞缠手套以至人体
|
C
C01
C02
C03
C04
C05
C06
C07
C08
C09
C10
C11
C12
C13
C14
C15
C16
C17
C18
C19
C20
C21
C22
C23
C24
C25
C26
C27
C28
C29
C30
C31
C32
C33
C34
C35
C36
C37
C38
C39
C40
C41
C42
C43
C44
C45
C46
C47
C48
C49
C50
C51
|
可使用
白帆布类隔热服
镀反射膜类隔热服
棉布工作服
耐高温鞋
防寒帽
防寒服
防寒手套
防寒鞋
防静电服
等电位工作服
绝缘手套
绝缘鞋
防静电鞋
防化学液眼镜
防毒口罩
有相应滤毒罐的防毒面罩
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
防尘口罩
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防毒物渗透手套
防酸(碱)服
耐酸(碱)手套
耐酸(碱)鞋
相应的皮肤保护剂
塞栓式耳塞
耳罩
防强光、紫外线、红外线护目镜或面罩
防激光护目镜
防微波护目镜
荧光屏作业护目镜
防射线护目镜
屏蔽服
防射线服
护发帽
安全帽
安全带
防异物伤害护目镜
减震手套
减震鞋
防滑工作鞋
防割伤手套
防冲击安全头盔
防滑手套
防砸安全鞋
防刺穿鞋
防水工作服(包括防水鞋)
水上作业服
救生衣(圈)
潜水服
一般性的工作服
其它零星护品如披肩帽、鞋罩、围裙、袖套等
|
防止一般性热辐射伤害
防止高热物质接触或强烈热辐射伤害
有烧伤危险时穿用
防止高热物质伤脚
防冻伤
防冻伤
防冻伤
防冻伤
防止积聚静电
带电作业时防止触电
带电作业时防止触电
带电作业时防止触电
防止积聚静电
防止化学液伤目
防止吸入一般性毒气
防止吸入毒气,防止毒液沾染
防止吸入毒气或强烈毒性粉尘,防止缺氧
防止吸入一般性粉尘
防止毒物渗透伤害
防止毒物渗透伤害
防止酸(碱)腐蚀
防止酸(碱)伤手
防止酸(碱)伤脚
防止腐蚀性化学物质沾染伤害或防止辐 射伤害
防止噪声伤害
防止噪声伤害,不适宜戴耳塞时用之
防止强光伤目
防止激光伤害
防止微波伤害
防止长时间注视荧光屏产生的视觉疲劳和视力伤害
防止射线伤害
防止微波伤害
防止射线伤害
防止头发被机器绞缠,防止头发被污染
防止物体碰击头部
防止坠落
防止飞溅物、碎屑、灰沙伤目
防止震动伤害
防止震动伤害
防止滑倒,便于登高或在油渍、钢板、冰上等滑溜地面上行走
防止锋利刀刃割伤
防止头部遭受猛烈撞击,高速车辆驾驶者用
防止手搬取物体发生滑动
防止砸伤脚趾,便于搬运、冶金、矿山、建筑及隧道工程等作业
防止尖刺扎穿鞋底,便于森林建筑作业
便于雨中、水淋处作业
防止落水沉溺,便于救助
防止落水沉溺,便于救助
便于潜水作业
|
4.1 同一作业要求护品具有多种防护功能时,该护品应具有复合性防护功能。
5 选用规定
根据须防范可能接触的危险,将作业类别与护品使用限制作出配伍,见表3。
表3
作业类别编号
|
不可使用的品类
|
必须使用的护品 可考虑使用的护品
|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A07
A08
A09
A10
A11
A12
A13
A14
A15
A16
A17
A18
A19
A20
A21
A22
A23
A24
A25
A26
A27
A28
A29
A30
A31
A32
A33
A34
A35
A36
A37
A38
|
B01 B02 B03
B01 B03
B01 B02
B03
B03
B04
B03
|
C03 C09 C13
C03 C15 C09 C13
C01 C04 C27 C35 C02 C51
C06 C07 C08 C05 C40
C11 C12 C35 C37
C11 C12 C35 C10 C37
C15 C16 C17
C15 (或C18) C34 C14 C16 C17 C19 C20
C14 C15 C19 C20 C34 C16 C17 C24
C15 C19 C20 C34 C37 C16 C24
C14 C15 C21 C22 C23 C34 C17
C18 C34 C50 C51C24
C50 C17 C24 C34
C17
C25 C26
C27
C28
C30
C29 C32
C31 C33
C35 C36 C40
C35 C44
C37 C50
C34 C37 C50
C43 C35 C40 C44
C50 C41 C44 C45
C45
C33
C39
C46 C05 C06 C07 C08 C37 C40
C40 C48 C36 C47
C46
C49
C35 C18 C25 C38 C44 C46
C50 C27 C37 C42
C50 C18 C27 C37 C46
C50
C50
|
6 判废规定
6.1 判废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即予判废。
6.1.1 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
6.1.2 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
6.1.3 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
6.2 判废程序
6.2.1 企业内的安全技术机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内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6.2.2 作出判废处理决定。
6.3 判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作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附 录 A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的确定
(参考件)
A1 作出确定的依据
A1.1 磨蚀类别
按作业条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磨擦、腐蚀、损坏能力分类,见表A1。
表A1
编号
|
磨蚀类别
|
典型作业条件或注释
|
D01
D02
D03
|
重磨蚀频
中磨蚀
重磨蚀
|
繁接触粗糙物品、频繁磨蹭、频繁干湿、重体力作业(人工搬运)、地下掘挖、高温、酸碱、化学腐蚀、钻探、易污、野外、土木工程、建筑安装、森林采伐等作业。
操纵、装修机械设备、包装、一般性材料加工、非粗糙物的较频繁的接触等作业。
仪表监测、精密加工及其装备与维修、有固定工作台和座位的流水线作业。
|
A1.2 受损耗情况
按劳动防护用品接受磨蚀、损耗的频度,并使其有效防护功能受损的难易程度分类,见表A2。
表A2
编号
|
受损耗情况
|
举 例
|
备 注
|
E01
E02
E03
|
易受损耗
中等受损耗
强制性报废
|
手套、口罩类
工作服、鞋类
安全帽、防护镜、面罩、呼吸器(不包括过滤器)
|
经常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直接受磨蚀的频度较高。
工作负荷常不饱满,直接受磨蚀的频度不高。
正常工作时一般不容易损耗,但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届时须强制报废。
|
A1.3 耐磨蚀能力
按劳动防护用品所用材料本身的耐用性能分类。见表A3。
表A3
编号
|
耐磨蚀能力
|
典型条件
|
举例
|
F01
F02
F03
|
耐用
中等耐用
不耐用
|
耐撕、耐磨、耐腐蚀、不易老化
比上述性能较差者
织物强度低、结构松散、易碎、经洗涤使用强度降低速率较大
|
高强度化纤如芳纶、含氟纤维、酚醛纤维、涤卡、毛呢料、皮革、帆布制品
中等强度化纤如尼龙、的确凉、维尼纶、劳动呢、纱卡、聚氯乙烯等制品
聚氯乙烯薄膜、棉纱、纸类制品
|
A2 使用期限。见表A4。
表A4
编号
|
受损耗情况
|
磨蚀类别
|
耐磨蚀能力
|
使用期限(月)
|
G01
G02
G03
G04
G05
G06
G07
G08
G09
G10
G11
G12
G13
G14
G15
G16
G17
G18
G19
G20
G21
|
E01
E02
E03
|
D01
D02
D03
D01
D02
D03
D01
D02
D03
D01
D02
D03
D01
D02
D03
D01
D02
D03
D01
D02
D03
|
F01 F02 F03
F01
F01
F01
F02
F02
F02
F03
F03
F03
F01
F01
F01
F02
F02
F02
F03
F03
F03
|
0.5—3
18—24
24—36
36—48
12—18
18—24
24—36
6—9
9—12
12—24
24—36
36—48
48—60
18—24
24—36
36—48
12—18
18—24
2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