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目的
评估建筑物五层楼面局部区域的承载能力。
1.2.2内容
a) 检测建筑物的外观质量、现状和使用情况。
b) 结构布置和轴线尺寸。
c) 构件截面尺寸检测。
d) 框架柱、框架梁混凝土强度检测。
e) 框架柱、框架梁和楼板钢筋配置检测。
f) 结构和构件损伤及缺陷情况检测。
g) 根据检测结果和地区规范对本建筑物进行结构复核验算,根据复核验算结果提出检测结论和建议。
1.2.3结论:
1.该建筑物结构平面布置合理。
2.所测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框架柱为25.9MPa,框架梁为27.6MPa,均满足设计要求。
3.所测框架柱截面尺寸、钢筋配置及钢筋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框架柱构件外观质量良好,无明显损伤情况。
4.所测框架梁截面尺寸、钢筋配置及钢筋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框架梁构件外观质量良好,无明显损伤情况。
5.所测楼板结构层厚度、楼板底部钢筋配置及钢筋保护层厚度均满足设计要求。
6.根据现场抽检结果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结构分析。验算表明,在楼面活荷载标准值不大于7.5kN/㎡(拟放置设备换算楼面活荷载小于该值)时,该建筑所测楼面区域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1.2.4建议:
1.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应进行正常维护、定期观察,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当地建设管理部门。 2.设备放置时应尽量将支点固定于框架梁上,且支点下应设置相应垫片,防止对楼面造成局部损伤。
1、既有结构延长使用年限、改变用途、改建、扩建或需要进行加固、修复等,均应对其进行评定、验算或重新设计。重新设计由申请单位确定。
2、 对既有结构进行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及抗灾害能力进行评定时,应符合现行标准《工程结构**性设计统一标准》的原则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评定结果、使用要求和后续使用年限确定既有结构的安全情况。
(2)既有结构改变用途或延长使用年,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宜符合《工程结构**性设计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
(3)对既有结构进行改建、扩建或加固改造而重新设计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4)既有结构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及构造要求宜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5)必要时可对使用功能作相应的调整,提出限制使用的要求。
3、 既有结构的检测报告编写过程中遵循以下几大原则:
(1)结构既有部分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强度的实测值确定;当材料的性能符合原设计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规定取值;
(2)设计时应考虑既有结构构件实际的几何尺寸、截面配筋、连接构造和已有缺陷的影响;当符合原设计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规定取值;
(3)应考虑既有结构的承载历史及施工状态的影响。历史年代,建筑背景等时代因素相结合,考虑既有房屋对周边建筑及居民的影响,也要考虑建筑实际的当前状况,给申请检测的单位提供中肯适宜的修缮或改造方案,为后续建筑改造或修缮提供数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