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介绍
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膨胀及破裂。
放电性能好:放电电压平稳,放电平台平稳。
耐振动性好:完全充电状态是电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频率震动1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耐冲击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从20cm高处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耐过放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电阻只相当于该电池1CA放电要求的电阻)恢复量在75%以上。
耐充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容量维持在95%以上。
耐大电流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秒钟,无导电部分熔断,无外观变形。
■安装使用与维护
电池的联接
1. 实际容量相同的电池或电池组方可串联使用
2. 实际电压相同的电池或电池组方可并联使用
3. 联结部位要紧密,防止火花产生;若接触不良,可用苏打水清洗接触面
4. 正负极不得接反或者短路
5. 电池组的电池之间应间隔10mm以上,以利散热
电池充电
1. 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充电电压2.275-2.30V/单格,温度补偿,温度补偿系数每单位为3mv(以20为基准)
2. 涓流使用时候,电池浮充电流高速到小于2Ma/Ah
3. 循环使用(充饱即停,放完即充电):充电电压2.35-2.45V/单格
4. 大电流不得大于标称容量的25%
注意:电池不可在密闭或高温环境中使用,应远离火源
储存及安装
1. 未投入使用的蓄电池应卸下连接线,盖上极柱护套并擦拭干净
2. 每隔三个月对蓄电池进行一次维护充电,充电方法为限流恒压法,初始充电电流为0.1CA,充电电压为2.4V/单格
3. 蓄电池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
4. 搬运蓄电池时应均匀用力,受力处为蓄电池的壳体部分,避免操作极柱
5. 安装时应使用绝缘工具,防止电击
注意事项
1. 蓄电池荷电带液出厂,不得试图拆卸电池,避免危险。如不慎使电池壳体破损,接触硫酸,请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请立即就医
2. 不得将新旧蓄电池混合使用 3.不能在密封容器内使用蓄电池
4. 蓄电池应有完整的履历表,内容包括出厂日期、安装日期、运行情况记录等
5. 定期(每年一次)检查连接线是否松动,如果有松动现象,应加以紧固
6. 定期(每三个月一次)用柔软织物擦拭蓄电池,使蓄电池保持干净
7. 不得使用有机溶剂清洁蓄电池
8. 注意电池间隔,防止盐桥产生
近年来,伴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产销两旺,作为重要配套的动力电池产业迎来快速发展。据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底,在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492万辆,新能源汽车增量连续3年超过100万辆的情况下,我国动力电池出货量已经来到80GWh,市场规模突破650亿元。
在此背景下,行业补贴和免征购置税等政策的持续利好,市场资本投资进一步青睐,以及新基建战略价值的不断凸显,将带动我国动力电池产业飞速成长。未来,动力电池生产、出货和使用量将急速猛增,市场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在发展走向成熟的同时,管理需求也与日俱增。
众所周知,一段时间以来,由电池原因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屡屡发生,已经对我们提出了迫切管理需求。与此同时,废旧电池的不断累积,回收处理需要的急剧释放,也进一步要求我们加大对于动力电池有效管理。基于此,8月27日我国有关部门也是出台了相应政策予以指引。
8月27日,我国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质量,为我国动力蓄电池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定义,所谓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就是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必要检验检测、分类、拆分、电池修复或重组为梯次产品,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办法》鼓励梯次利用企业研发生产适用于基站备电、储能、充换电等领域的梯次产品。鼓励采用租赁、规模化利用等便于梯次产品回收的商业模式。
而要进行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相关企业需要满足几大要求。其一是协商合作要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等企业需要进行相互协调合作;其二是质量保障要求,检验设备、设施等需要通过质量认证,担得起相应责任;其三是溯源管理要求,需要建立溯源管理体系,保障能够溯源。
除了企业有要求,产品也有要求。根据《办法》规定,梯次产品在设计上要综合考虑绝缘、阻热等各种因素,保障可靠性,且需要易于维护、拆卸和回收;同时在试验和性能上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且产品要有商品条码标识,表明相关信息,保留电池编码;此外在包装运输、产品认证等方面也有要求。
当然,《办法》除了规定了梯次利用企业和产品,对于力锐斯6-GFM-200 规格尺寸型号 回收利用也有详细管理。《办法》规定,梯次利用企业需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报废梯次产品回收服务网点,报送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在本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