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职场上,求职者学历和工作经历注水、造假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求职者用假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诚实守信作为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劳动合同的建立时、履行中、甚至终止后。实践中,求职者的学位、学历和工作经历往往是用人单位给其安排职务和支付薪金的重要依据。劳动者凭借假学历、假工作经历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属于欺诈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