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全国代办合作价
办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1.广告审查表。
2.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广告样件。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
4.授权文件——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持有人授权同意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须注明授权办理广告审查申请。仅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时需要提交。
5.委托书和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仅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需要提交。
6.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生产许可文件。申请人非生产企业的,须提交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持有人授权《生产许可证》主体进行生产的授权书。
7.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
(一)初审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广告制作前文稿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于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做出初审决定,发给《初审决定通知书》。
(二)终审
广告申请人凭初审合格决定及广告作品,再次送交原广告审查机关,广告审查机关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终审决定。对终审合格者,签发《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及广告审查批准号;对终审不合格者,应当通知广告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广告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终审,广告审查机关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做出终审决定。
(四)广告发布地的审查机关对生产者所在地的审查机关做出的复审决定仍持异议的,应当提请上级广告审查机关进行裁定。审查意见以裁定结论为准。
广告审查机关做出撤销广告审查批准号的决定,应当同时送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备查。
医疗器械广告经审查批准后,应当将广告审查批准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未标明广告审查批准号或者批准号已过期、被撤销的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广告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查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原件或者经原审查机关签章的复印件,并保存一年。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广告审查机关对违反广告审查依据的广告作出批准决定,致使违法广告发布的,由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向国家医药管理局通报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