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退税的基本概念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目的是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出口退税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企业可以自己办理出口退税,也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代理商办理,而出口退税率可登陆国家税务局官网输入商品代码和商品名称查询。
二、出口退税的流程
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模块已于2020年5月下旬退出了历史舞台,新平台“出口退税联网稽查系统”日前已正式开始使用,使用新系统进行出口退税的流程如下:
1、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在业务系统项下选择“出口退税联网稽查”模块;
2、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信息登录系统;
3、选择出口收汇选项点击口岸备案进行纸质核销单备案;
4、办理报关手续,填写至税务局处领取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
5、通过出口退税退免税申报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打印两份进行提交征免申报,分别提交至外汇局以及出口单位;
6、通过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进行企业交单;
7、打印出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进行网上核销申报;
8、提供收回日期和核销金额进行工行出口收汇核销;
9、向外汇局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以及电子口岸IC卡,以办理收回核销;
10、通过税务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报表以及纳税申报表;
11、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中的免税数据上传至税务局网站;
12、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另存入U盘备份;
13、等待税务局审核出口退税材料;
14、接到税务局通知后携带退税批复、公司公章及印鉴章去税务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
15、办理过退税手续,一周内银行将从国家金库里拨入账款至公司账户,自此出口退税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