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盟承压设备PED认证指令2014/68/EU
适用范围:该指令适用于工作压力大于0.5 bar,容积大于1 L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锅、医用氧气瓶、手提式灭火器壳体等,公称直径大于25 mm的管道元件如工业阀门(截止阀、球阀、止回阀、闸阀、蝶阀等)、安全阀、膨胀节等,以及其它压力附件。
2.欧盟承压设备PED认证指令2014/68/EU
承压设备分类
在PED指令中承压设备按以下变量分为SEP、I类、II类、III类及IV类:
★ 许用压力
★ 许用温度
★ 全容积
★ 流体类型
★ 公称直径
★ 流体状态
3.欧盟承压设备PED认证指令2014/68/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