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材料清单与流程
材料清单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属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出具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书或备案凭证。(申请的地址应当与企业《营业执照》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书或备案凭证上的地址一致)。
4、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5、网站栏目设置说明,并对网站栏目内容合规性作出承诺。
6、至少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ye技术人员学历证明(学历证书)或者其专ye技术资格证书(****、行业协会、学术机构等出具)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任职经历,尤其是在法律事务、质量管理方面的任职经历)。
7、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向代理人出具有明确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应当向受理窗口提交委托书。
8、《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首次申请)告知承诺书。
企业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企业,须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页,“新建申请”进行网上填报公司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填报完毕后,会生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二)完成第一步之后,按照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i]网上公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服务指南或者直接咨询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准备齐备后,根据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不同要求,或者网上申报,或者窗口提交。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会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受理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受理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并发布公告;不同意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