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需要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合法经营:企业注册登记是外商投资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只有完成注册登记手续,企业才能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
2.受法律保护:注册登记后,外商投资企业将获得法律保护,享有与中国国内企业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包括财产权、合同权、知识产权等。
3.资本金管理:注册登记后,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合法设立外资账户,进行资本金的注入和管理,方便企业的资金运作和资本金的流动。
4.税收优惠:注册登记后,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中国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税负。
5.合规经营:注册登记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有助于企业规范经营,遵守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合规性。
外商设立登记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按规定收取登记费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成立日期。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一)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四)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一份);
(五)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六)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应由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中方投资者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七)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及上述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八)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九)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