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编写要求
(一)鉴定报告总体要求
检测鉴定报告应结论准确、用词规范,文字简练。
(二)鉴定报告内容要求
1、工程项目概况,包括工程名称、结构类型、规模、竣工日期及现状用途等;
2、各方责任主体信息,包括委托人、委托鉴定目的、建设单位以及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或原鉴定单位名称;
3、检测鉴定方案及鉴定依据的标准;
4、现状调查和结构检测,包括原始资料、使用历史、以往检测鉴定情况、现状基本情况调查结果、结构构件的截面尺寸及钢筋配置情况、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地基基础现场检查或沉降观测情况、裂缝检测情况以及建筑物的整体倾斜观测情况;
5、结构承载力验算结果及分析;
6、鉴定结论(应明确房屋安全鉴定等级和房屋安全状态分类,并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下次安全检查时限);
7、处理要求及建议:报告应明确建筑物使用条件及使用要求;
8、必须要有的附图附件:包括根据现状情况绘制的房屋建筑平面图、房屋现状照片及现场检测照片、检测报告、主体结构复核计算书、地基补充勘察报告及建筑物垂直度观测报告等;
9、必要时的其他附件,如建筑物施工质保资料等。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签章要求
1、鉴定机构公章加盖要求。以下位置须加盖鉴定机构公章:
(1)鉴定报告封面、侧面(骑缝章);
(2)鉴定报告扉页表格右下角;
(3)鉴定报告正文鉴定结论页;
(4)鉴定报告正文处理要求及建议页;
(5)附件中的根据现场情况自行绘制的建筑、结构图;
(6)附件中的主体结构复核计算书首页;
(7)附件中的房屋现状照片、基础开挖检查现场照片。
注:如鉴定报告采用活页装订形式,则要求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注册结构师签章要求。审定人必须是已登记备案在《信用管理手册》上的一级注册结构师,且以下位置必须加盖有效的注册章:
(1)鉴定报告扉页表格签章区的注册师盖章处;
(2)附件中的主体结构复核计算书首页。
3、主要技术人员签字要求。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现场勘查、报告编写、校核(校对)、审核、审定等人员;现场勘查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参与业务人员均应登记备案在《信用管理手册》上。要求采用实名制,并由完成相应工作的技术人员本人签署。主要有以下位置:
(1)鉴定报告扉页表格签章区的相应签字栏;
(2)主体结构复核计算书首页(计算复核人、审核审定人);
(3)由鉴定单位自行完成的现场检测结果签名处,如裂缝检测情况栏等。
4、专项检测单位签章要求。专项检测单位必须具备有效资质并经市对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核定符合要求后方可承接相应的检测业务。实际检测过程中,必须按各自的资质要求到现场进行调查、检测、勘察或观测测量,并出具相关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现场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姓名、设备型号及编号等可明晰责任和查证追溯的内容,签章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报告:除由检测技术人员(含试验人、审核人、批准人)本人签名外,还要加盖检测单位公章和有效的CMA质量认证**章;
(2)地基补充勘察报告:除由勘察专业人员(包括报告编写人、图件拟编人(绘图人)、地质编录人、审核、审定人)本人签名外,还要加盖勘察单位公章和符合要求的出图**章;
(3)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建筑物整体倾斜观测报告:除报告签章处由测量专业人员(包括现场测量人、报告编写人、审核、审定人)本人签名、加盖测量单位公章和符合要求的出图**章(如有)外,报告结论部分需加盖测量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