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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业厂房荷载安全检测/厂房检测评估中心

更新时间:2024-05-17 08:15:00 信息编号:4324714
合肥市工业厂房荷载安全检测/厂房检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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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宝雅路23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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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承载力检测鉴定——钻芯法检验混凝土强度

当单独采用钻芯法检验一批构件或结构物混凝土强度时,需要进行批量评价。如果做强度批量推定,则涉及到抽样方法、抽检数量及批虽推定方法问题。
2.1强度推定方法
混凝土强度按批推定是根据统计学原理( 样本平均值一1.645倍样本标准差) 进行的,推定结果对于抽检样本来说一定有95%的保证率,既然包含有保证率,就小需要提出强度范围,因为按批推定的结果是有关单位进行事故处理、复核验算的依据,如果只给出强度范围,复核验算时取何值,不好确定。对于抽样检验来说,以样本质量来评价母体质量,肯定存在许多误差因素,随着抽样数量增加,反映母体质量的准确性越高,肯定离母体真实质量情况总有一定距离。所以,只要用抽样检验来反映母体质量,都是一个估计值,不呵能**真值。
2.2抽样方法及抽检数量
根据**次检验结果,确定是否进行**二次抽样。若**次抽检的构件混凝土强度全部满足。设计要求,或虽有个别芯样强度不满足要求,但是**设计强度的90%,且按批推定值满足要求,则不需做*二次抽样;当按批推定值不满足设计要求,且各芯样试件强度换算值比较均匀,大多数都不满足要求,说明该批混凝土强度总体偏低,如果*二次抽样检验,结果不会有多少改变,也可不做*二次抽样。当抽检构件混凝土强度较离散,虽然芯样强度平均值高出设计强度许多,但由于标准差较大,按批推定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此时应做*二次抽样检验,抽样数量视其强度离散情况而定,可为**次抽检数的2-3倍。如果检验结果仍然离散,可能该批构件实际上不是同一批混凝上,应将强度明显低的构件( 不应大于抽检数的10%) 剔除另作处理,用余下构件进行批量评价;若强度明显低的构件大于抽检数的10%,则应结合其它非破损检测方法进行全部检验。
混凝上强度的评定根检测的目的
分为三种情况:**种是验证性检测,了解某个较薄弱部何的混凝土强度,以该部位芯样强度的较小值作为混凝土强度的评定值。*二种是单个构件的强度评定,当芯样数肇较少时,取其中较小的芯样强度作为混凝土强度评定值;当芯样较多时,按照批抽样评定其总体强度。*i1种是对同一批构件强度作总体评价,对于前两种
混凝上强度的评定,各方争议较少,而对*三种,由于依据/f i J 司的规范町能出现不同的结果,因此各方的争议也较多。

厂房楼层承重检测鉴定报告——荷载实验法

 各种传递检测荷载的方法和装置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重物的重力作均布荷载时,重物在单向结构构件受荷面上应分堆堆放,沿检测结构构件的跨度方向的每堆长度不应大于被检测结构构件跨度的1/6;对于跨度不大于4m的结构构件,每堆长度不应大于构件跨度的1/4;堆间宜留50~150mm的间隙;

对于双向受力板的试验,堆放重物在两个跨度方向上的每堆长度和间隙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当采用装有散粒材料的无底箱子加载时,沿试验结构构件跨度方向放置的箱数不应少于两个;

2 集中试验荷载作用点下的试验结构构件表面上,应设置足够厚度的钢垫板,钢垫板的面积应由混凝土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决定;对于柱等试验构件,必要时还可增设钢柱帽,防止柱端局部压坏;

3 对于梁、桁架等简支试验结构构件,当采用千斤顶等施加集中荷载时,加载设备不应影响试验结构构件跨度方向的自由变形;

4 采用分配梁传递试验荷载时,分配比例不宜大于4:1;分配梁应为单跨简支,其支座构造应和简支试验结构构件的支座构造相同;

5 当采用卧梁将集中力分散为沿混凝土墙板的端截面长度方向的均布线荷载时,卧梁应有足够刚度。对于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或C20以下的试验结构构件,工字形或箱形截面的钢制卧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2a;当在同一个卧梁上作用一个以上相同的集中力时,集中力间距宜取3a,且不宜大于2m;当需要几种不同的线荷载时,卧梁应分段设置;

6 采用杠杆施加试验荷载时,杠杆的三支点应明确,并应在一直线上,杠杆的放大比不宜大于5。

注:a为较外边一个集中力作用点距试件端部的距离。

3.3.4 当试验V形折板等开口薄壁构件时,应设置专门的卡具。

3.3.5 在试验平面外稳定性较差的屋架、桁架、薄腹梁等结构时,应按结构的实际工作条件设置平面外支撑。平面外支撑应有足够的刚度和承载力,且应地锚固,并不应阻碍试验结构构件在平面内的变形发展。

3.3.6 试验结构构件支座下的支墩和地基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1 支墩和地基应有足够刚度,在试验荷载作用下的总压缩变形不宜**过试验结构构件挠度的1/10;对于连续梁、四角支承和四边支承双向板等结构试验需要两个以上支墩时,各支墩的刚度应相同;

2 单向简支试验结构构件的两个铰支座的高差应符合结构构件支座设计高差的要求,其偏差不宜大于试验结构构件跨度的1/200;双向板支墩在两个跨度方向的高差和偏差均应满足上述要求;连续梁各中间支墩应采用可调式支墩,并宜安装力值量测仪表,按支座反力的大小调节支墩高度。

厂房楼面承重检测评估详细内容如下:

1.1钢筋力学性能

对钢筋的力学性能没有怀疑时,需由委托方提供隐蔽工程纪录、钢筋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

对钢筋的力学性能有怀疑,或委托方无法提供钢筋的进场复试报告时,须进行钢筋的物理力学性能检测。从现有结构中抽样检测,同一规格的钢筋抽样数量不少于一组。若尚有与结构中同批等级的钢筋,宜可对此钢筋进行检测。

1.2构件混凝土强度:

如下构件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框架柱、框架梁、混凝土抗震墙、预应力板、独立柱基础、墙下条形基础;对于框支抗震墙结构应包括框支柱、框支梁及相应位置的楼板,板柱-抗震墙结构应包括楼板。

采用回弹法、回弹--取芯综合法

采用计量抽样方案,抽样数量按《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3.3.13条、检测类别B(新建项目若施工手续齐全可按A类)确定,对于基础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持力层检测确定数量

1.3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与缺陷:

检测蜂窝、麻面、孔洞、夹渣、露筋、酥松等缺陷,不同时浇筑的结合面质量;

检测混凝土裂缝,纪录裂缝位置、长度、宽度、深度、数量,必要时绘制裂缝分布图。

检测数量为全数检测。

外观缺陷用目测、尺量检测,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2010年版)中8.2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4.4条评定。

混凝土内部缺陷用超声法检测。

1.4尺寸与偏差:

构件截面尺寸(梁、板、柱、墙),采用计数抽样方案,抽样数量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年版)中8.3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3.3.13条、检测类别A确定有需要时检测标高(即层高)、轴线尺寸、构件垂直度及表面平整度

1.5变形与损伤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构件挠度、结构垂直度、基础不均匀沉降、结构损伤(包括环境侵蚀损伤、灾害损伤、人为损伤、混凝土中有害元素造成的损伤、预应力锚夹具的损伤)。用水准仪、激光测距仪或拉线检测构件挠度;用经纬仪、激光定位仪或吊锤方法检测构件垂直度;用水准仪检测不均匀沉降;结构损伤检测应确定损伤源,确定损伤面积和深度。

1.6钢筋配置与锈蚀

钢筋配置情况检测:

1.框架柱的单侧主筋配置数量

2.抗震墙水平、竖向钢筋间距

3.楼板支座负筋间距、保护层厚度(包括悬挑板、跨度较大的板),相应的位置应测量楼板厚度抽样数量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年版)中附录E《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3.3.13条、检测类别B(新建项目若施工手续齐全可按A类)确定对钢筋直径、保护层有争议时,凿开混凝土检测钢筋锈蚀:根据检测需要确定

1.7结构实荷检验

如需确定构件的承载力、刚度、抗裂性能时,可进行构件性能的实荷检测

1.8基础持力层

浅基础(新建、还未投入使用的工程、独立柱基础、墙下条形基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挖检测数量,不宜少于三处;已有建筑物可不进行开挖,根据上部结构的反应情况来判断持力层情况;对于要改扩建、接层的已有建筑物,浅基础宜开挖检验持力层。

深基础(桩基础),需委托方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动载(桩身完整性)、静载、岩石物探。对于建于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尤其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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