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荷载安全检测鉴定详细调查、检测的要点是:
(1) 由表及里。通常首先环绕建筑物外围,观察建筑物的整体情况,注意建筑物出现面层开裂、变形、脱落等异常情况的部位,对建筑物的整体有个初步认识,在对建筑物内部进行检测时就能做到有的放矢。
(2) 去伪存真。如检测一条裂缝时,应先记录其开展形态后,再打开建筑面层,测量出现在结构构件上的裂缝长度和宽度,才是结构开裂的真实情况,通常二者是有差异的
(3) 认真细致。一切检测操作都要按照检测规程的要求去做,这是保证检测鉴定工作质量的法宝。
(4) 准确全面。为了确保检测项目不被遗漏,事前可根据有关标准、规范编制符合现场检测需要的**记录表格。
常用的表格有“钢筋施工情况检测记录表" 、“钢筋混凝土梁、柱、板施工缺陷检测表" 、“裂缝检测记录表" 、“梁、柱、板截面尺寸和楼板平整度抽检表"等。在进行详细调查、检测时应注意:
(1) 详细检测时,委托方等相关人员应在现场,以便配合及协调现场检测工作。
(2) 现场环境往往恶劣,检测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尤其是对于一些年久失修的建筑以及经受过严重灾害的建筑,检测时较要小心。
(3) 检测方案中确定的抽检数量及部位原则上不得改变,如确因现场条件所限无法按原方案执行时,在不违反规范、标准的原则下,经各方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方能更改。
(4) 在检测过程中,当有关人员问及引起建筑结构质量及安全问题的原因时,检测人员要告知对方一切以鉴定报告
为准。因为鉴定报告代表的是某一检测鉴定机构的观点,而不是个人的见解,在没有批准签发之前都有可能改变,如果当初所说的与较终报告结果不同,将会给工作带来不便。综合分析应考虑的因素有:设计方面的缺陷;地质勘察方面的缺陷;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原材料的质量问题;使用方使用不当,如随意改建或有**载行为;自然灾害影响,如风灾、地震、洪灾等;人为因素,如邻近工地施工、打桩振动等。
综合分析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如1建筑法2、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等。同时,应掌握各种鉴定标准及其适用条件进行技术鉴定,如1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2 ,适用于已有建筑(已建成二年以上且已投入使用的建筑物) 的性鉴定(含安全性鉴定与正常使用性鉴定) ;1工业厂房性鉴定标准2适用于已建成工业厂房的性鉴定;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2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2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 度地区的现有建筑(主要指1977 年以前建造的建筑) 的抗震鉴定,该标准的现有建筑,不包括古建筑和新建的程 。其它相关的标准还有:结构术语类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类标准;检测类标准;加固修缮类标准;试验方法类标准等。
厂房荷载安全检测鉴定过程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
*3.0.1条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100盘,但不**过100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二、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注:预拌混凝土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上述规定取样。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尚应按本条的规定抽样检验。
*3.0.2条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其强度代表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取三个试件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每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二、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较大值或较小值与中间值之差**过中间值的15%时,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三、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较大值和较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过中间值的15%时,该组试件的强度不应作为评定的依据。
*3.0.3条当采用非标准尺寸试件时,应将其抗压强度折算为标准试件抗压强度。折算系数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对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试件取0.95;
二、对边长为200mm的立方体试件取1.05。
*3.0.4条每批混凝土试样应制作的试件总组数,除应考虑本标准*四章规定的混凝土强度评定所必需的组数外,还应考虑为检验结构或构件施工阶段混凝土强度所必需的试件组数。
*3.0.5条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其标准成型方法、标准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
*3.0.6条当检验结构或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以及施工期间需短暂负荷的混凝土强度时,其试件的成型方法和养护条件应与施工中采用的成型方法和养护条件相同。
工业长度安全检测鉴定初步调查内容如下:
初步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1原设计图和竣工图、工程地质报告、历次加固和改造设计图、事故处理报告、竣工验收文件和检查观测记录等;
1.2原始施工情况;
1.3厂房的使用条件;
使用条件的调查应包括结构上的作用、使用环境和使用历史三部分内容。结构上的作用调查宜按表3.0.1的要求进行。
注:结构上的作用调查指检查核实结构上的各种作用情况及其程度。
*3.0.2条 结构上的作用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一、经调查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取值者,应按规范选用;
二、当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未作规定或有特殊情况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有关的原则规定执行.
*3.0.3条 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应按国定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确定。当有充分依据时,可结合工程经验,经分析判断确定。
*3.0.4条 使用环境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气象条件:厂房的方位、风玫瑰图、降雨量、大气湿度、气温等;
二、工业环境:液相腐蚀、气相腐蚀等对厂房结构的影响;
三、地理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周围建筑群等对厂房结构的影响。
1.4根据已有资料与实物进行初步核对、检查和分析;
1.5填写初步调查表。
1.6制定详细调查计划。确定必要的实测、试验和分析等的工作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