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国家的分税制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其行政管理体制分联邦、州和地方(乡镇)sanji。每一级行政管理有各自的职能和分工,为履行这些职能而产生的费用也由其承担。因此,德国纳税人所缴纳税费并不统一划入联邦财政,而是实行分税制,即将全部税收划分为共享税和专享税两大类。共享税为联邦、州、地方sanji政府或其中两级政府共有,并按一定规则和比例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分成;专享税则分别划归联邦、州或地方政府,作为其专有收入。近年来,随着欧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其对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财政政策制定与实施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因此现在也有人认为应将欧盟作为德国税收体制中的第四级。
在上述四级税收分享中,联邦所占的比重Zui大,其次是州,再次是地方,Zui后是欧盟。
德国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基本保持在21%-25%,总体上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目前,德国各级政府共征收30多种税。尽管税目繁多,但重点却十分突出:主体税种是所得税和增值税,二者分别占德国税收总额的约三成和四成;其余各种税收约占30%。
税务机构
德国政府税务管理机构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3个层次。联邦财政部和各州财政部共同构成德国税务管理的高层机构。联邦财政部主要通过其所属的联邦税务总局履行有关税收规划和管理的职能。联邦财政部和州财政部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税收政策、分享比例等问题进行协商,二者无指导或领导关系,系平级机构。高等税政署是德国税务管理的中层机构,负责辖区内税法和有关征管规定的实施,并就与税收相关问题在联邦和州政府间进行协调,其辖区和所在地由联邦和各州协商确定。高等税政署内设分管联邦税和地税事务的多个部门。管理联邦事务的部门一般包括关税与消费税处、联邦财产处等;管理州事务的有财产税与流转税处、州财产处等。德国现有18个高等税政署,在巴符州、巴伐利亚州和北威州各设2个,不来梅州没有,其他州各设1个。地方税务局是德国税务管理的基层机构,负责管理除关税和由联邦负责的消费税之外的所有税收。企业和个人报税、缴税和申请减、免、退税都需到注册地或居住地的地方税务局办理。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是《所得税法》(EStG)。德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无限纳税人和有限纳税人。德国常住居民(在德有长期或习惯住所)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按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德国常住居民承担有限纳税义务,通常仅按其在德国境内的收入缴税。
根据德国《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收入所得税征收的范围包括:从事农业和林业的收入;从事工商业的收入;从事自由职业的收入;受雇工作所得;投资所得;租金收入和著作、专利等所得;其他收入。上述收入总额减去法律所允许的免税数额后的余额,即为应税所得。
2019年,德国个人所得税起征额(全年收入)为9168欧元,Zui低税率14%,年收入超过265327欧元时累进税率Zui高45%。
清偿税
又称金融投资利税,是针对自然人股东通过私人资产投资所获红利或投机收入而征收的税项。税率一般为所获红利和投机收入的25%。若该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率低于25%,可以申请按照其个人所得税率替代清偿税。
团结附加税
纳税个人还需缴纳其个人所得 税 额 5.5%的团结附加税按照不同收入条件划分,德国90%的纳税者将自2021年起不必缴纳团结税,6.5%的纳税者将缴纳降低额度的团结税,3.5%的纳税者按原额度缴纳团结税。
教会成员需要缴纳教会税,根据所在联邦州的不同规定,教会税税率为个人所得税额的8%或9%。
免税款项和金额,2018年雇员收入年度基本免税额为1000欧元,红利与投资收入年度免税额为801欧元,其他收入年度免税额102欧元。夫妻合并报税,免税额加倍。此外还有上班交通费抵税,每年Zui高抵扣4500欧元。
公司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又称公司税或法人税,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所得税法》。以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形式成立的企业是德国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公司所得税纳税主体分为无限纳税人和有限纳税人,凡总部和业务管理机构在德国境内的公司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凡总部和业务管理机构不在德国境内的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在德境内所得纳税。公司所得税属联邦税,公司所得分红前后的税率现统一为15%。
营业税
营业税是由地方政府对企业营业收益征收的税种,其法律依据是《营业税法》。所有在德国经营的企业都是该税种的征收对象,不论其企业的法律形式是人合
公司还是资合公司。该税的税基是企业当年的营业收益,营业收益基于《公司所得税法》所依据的利润,经《营业税法》规定的增减项修正后计算得出。德国各地营业税税率从7%到17%不等。
营业税的税率确定方法比较特殊,先由联邦政府确定统一的税率指数,目前德国联邦政府确定的税率指数是3.5%,再由各地方政府确定本地方的稽征率。平均稽征率介于350%-400%之间,不得低于200%。法律没有规定稽征率上限,通常大城市也未超过490%。
企业营业率计算公式:企业收入×税率指数×稽征率。
近年来,德国部分地区通过降低稽征率以减轻当地企业营业税税负,并以此作为促进新企业建立和吸引外来投资的一项优惠措施。
增值税
增值税属共享税,是德国Zui重要的税种之一,征收范围涉及商品生产、流通、进口环节和服务等领域。德国的增值税体系要求由Zui终消费者实际承担增值税,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增值税并不是企业税务负担。增值税采取发票扣税法征收,一般税率为19%,部分商品(如食品、农产品、出版物和2010年新增的酒店业等)税率为7%。原则上对所有在德国国内发生的产品和服务交易均须征收增值税,但对有些商业活动予以免税,如出口、部分银行和保险业务。增值税税基是货物或服务的交易净价。在德国,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商业交易都要开具发票,发票上要列明货物或服务的价格(净价)、适用的增值税率、税额和Zui终含税价(总价)。货物或服务购买者所要支付的就是发票中列明的含税总价。
企业在出售产品或服务之前,通常需购买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用于再加工或应用(而非自己消费),购买时支付款项中也包含增值税。这一部分预交增值税可在该企业每月或每季度申报应纳增值税税额中扣除。
地产税
德国地方政府每年向在其辖区内的房地产所有者征收地产税。地产税又分对农林业用地征收的“A类”和对其他用地征收的“B类”两种,税基是根据评估法确定的房地产价值(该地产价值由各地税务局确定,每6年核定一次,与市场价格无关),税率的确定过程与营业税类似,也是由德国联邦政府制定统一的税率指数,然后由各地方政府自行确定稽征率,二者乘积即是地产税税率。
对于A类地产税,全德统一税率指数是6‰,2017年全德各地方平均稽征率是373.9%;对于B类地产税,根据房地产种类不同,西部地区的税率指数一般在2.6‰-3.5‰之间,东部地区的税率指数在5‰-10‰之间,2018年全德各地方B类地产税差别较大,柏林为810%,慕尼黑535%,北威州维滕为全德Zui高910%,北威州居特斯洛为全德Zui低381%。
地产购置税
在德国境内进行房地产买卖,须缴纳地产购置税。该税税基是地产交易标的物的实际交易价格或依法估定价格,各州现行平均税率5%左右。
其他有关税种
除上面提到的主要税种,中guoqi业在赴德投资经营时常会遇到的税种还包括机动车税能源税和保险税等。
碳排放税和税率
2021年,德国加大应对气候变化的力度,在运输和取暖方面实施全国性的二氧化碳价格,适用于汽油、柴油、取暖油和天然气等燃料。
德国国家排放交易系统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行每吨二氧化碳25欧元的固定价格,这意味着每升汽油价格上涨7美分左右,每升柴油价格上涨8美分,每升取暖用油价格上涨8美分,每千瓦时天然气价格上涨0.6美分。到2025年,二氧化碳固定价格将逐步提高到55欧元。从2026年起,价格将通过竞拍确定,价格区间可能在55至65欧元。2022年1月1日起,房东要承担一半二氧化碳税,也就是说在房屋取暖费方面,房东要替房客承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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