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什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二条“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办理的流程为:
1、企业向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同意后,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新闻出版广电局;
3、新闻出版广电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申领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企业等待通知;
5、批准同意的,为申请机构核发许可证;不同意的作出说明并退回材料。
那申请广播节目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及工作场所适应业务范围要求,其中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3、其法定代表人或机构在申请之日前三年未被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办理及所需资料:
1、彩色扫描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章;
3、公司章程(带工商查询章);
4、彩色扫描件和法人简历,法人、股东身份证;
5、三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的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简历;
6、一寸法人和专业人员照片各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