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相关规定主要基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该条例对特许经营备案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首先,根据条例,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通过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称为特许经营。这种经营活动在订立首份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的15日内,必须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其次,备案的条件包括特许人必须拥有至少两家直营店,并且这两家直营店的经营时间需要超过一年。这是为了确保特许人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3、在备案过程中,特许人需要准备并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及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书、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直营店的相关证明、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等。这些材料将用于证明特许人的经营资格和特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所以,商务主管部门将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备案证明。备案证明的获取是特许人合法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
总的来说,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相关规定旨在规范特许经营活动,保护各方利益,促进特许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特许人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自身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