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冀企业进冀备案河北材料备案指导
河北是被我们低估的宝藏。放眼华北平原,我们总把目光流转于京津耀眼的光芒,却独独忽略了,燕赵大地这片更加辽阔的土壤。所以现在河北加快了建设发展的步伐,吸引众多的外省企业前来投资发展。
河北省建设厅为加强对进冀施工企业的统一管理,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投资效益,对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进冀建筑业企业,需要办理进冀备案。
所谓的进冀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进冀企业”),是指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注册地不在本省行政区域,进入本省行政区域进行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进冀备案包括公司备案。
进冀企业拟在冀承揽工程,应办理进冀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 (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三)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企业营业执照; (五)企业资质证书; (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