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法律,判断一个实体是否需要在港缴纳利得税,要看其是否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在香港经营业务;
从经营该业务中取得利润;
利润来源于香港。
关于利润来源于香港的标准,在确定各类别利润来源地时,有如下一般性的规定:
提供服务的利润来源,为提供服务的地方;
从事某项活动(如制造货物)的利润来源,为执行该活动或制造程序的地方;
出租物业的利润来源,为物业所在地;
贷款所得利润来源,为借出款项的地方;
买卖证券或期货的利润来源,为买卖合约生效的地方。
香港税务制度有利于任何国际人士(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到香港注册成立公司,并以离岸经营方式进行所有合法的国际性贸易及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