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对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通过安全性鉴定,可以及时发现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确保居住安全;可以促进房屋的合理利用和提升房屋价值;还可以为处理房屋纠纷、维护业主权益提供有力支持。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加强相关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推动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的普及和规范化发展。
房屋安全性鉴定主要内容包括:
1、场地安全性鉴定:核查场地是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分为危险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
2、房屋基本情况调查:结合现场查勘,收集自建房业主基本信息和房屋信息。
3、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现状进行现场调查、查勘和检测,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分别鉴定其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4、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分级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房屋整体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5、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根据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结果,综合考虑安全性提升加固改造措施,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6、出具鉴定报告。
房屋会衰老,房屋就像人的身体同样也会有生老病死。房屋即使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的老化,构件强度的降低,不恰当改动结构,必然会产生由完好到损坏,由小损到大损,由大损到危险的一系列安全隐患问题。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委托房屋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排查出有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
房屋危险征兆主要有:地面突然下陷、空鼓或裂缝突然加大;承重柱、梁、板或墙体出现严重裂缝,并且持续发展;承重柱、梁、板或墙体产生过大的变形,木构件或连接部位严重腐朽或已被白蚁蛀蚀;墙体或天花的批荡层突然大面积剥落、脱落;房屋突然发出异常的声音,如“劈拍声”、“喳喳声”、“爆裂声”等。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是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针对房屋的综合安全性进行的检测评定结果而出具的报告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规范、标准的要求,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必须是由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并具有相应的信用管理手册出具的报告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