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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变更,关键问题

更新:2025-01-20 09:50 IP:14.153.124.157 浏览:1次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变更,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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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变更,关键问题


符合下列情形的私募基金,应当由私募基
金托管人托管:
(一)采用契约形式设立的;
(二)接受资产管理产品、私募基金投资的;
(三)主要投资单一标的、境外资产、场外衍生品等情
形的;
(四)开展杠杆融资的;
(五)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变更,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和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应当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变更,关键问题



    第二十八条 在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被责令停业整顿、被依法托管、接管或者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经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对该基金管理人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下列措施:
    (一)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
    (二)申请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变更,




第六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公司:

(一)变更名称、住所;

(二)变更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连续3年亏损或者出现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四)所持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成为、仲裁的标的,或者被机关采取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

(五)决定处分其股权,或者质押、解押其股权;

(六)发生合并、分立或者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组;

(七)被监管机构或者机关立案调查,或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

(八)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措施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九)出现无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履行股东义务的情形;

(十)股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员工持股平台成员或者其出资额发生变化;

(十一)可能对公司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一条 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决定其他机构托管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机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托管组,保障被托管的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募基金管理等业务正常运营



    第六十条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九十五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停业整顿期间,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    
 第八十二条 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变更,

第二十七条 公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托管人签订协议,约定当公募基金出现巨额赎回等情形时,由基金托管人为其托管的公募基金提供短期融资支持


十四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业协会根据私募基金的类型、募集资金规模等情况
实施分类公示 

第五条 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活动实施自律管理
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员工的利益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变更,
注册条件
编辑 播报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第六十条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二)实缴资本、财务状况的文件材料;
(三)主要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四)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金募集、投资者适当性、
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等相关制度文件;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七)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合理审慎构建和完善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充分评估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第五条 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活动实施自律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变更,
    百三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登记,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得与基金财产进行不当关联交易,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身或者他人牟取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登记完成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 7 -
注册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决定对公募基金管理人启动风险处置程序的,可以区分情形,对其采取风险监控、责令停业整顿、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取消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或者撤销等措施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变更,
    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
    (一)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
    (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管理运作未
备案的私募基金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管理人或者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将同一资产进行拆分,以
规避单一标的的认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变更,
第十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规模达到规定标
准的,应当符合证监会规定的运营资金、从业人员、合
规风控、风险计提、信息报送等要求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基金从业资格,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 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与信息披露
    第七十二条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除国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外,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

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决定对公募基金管理人实施接管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接管组,行使被接管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部门的经营管理权



第三十八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将单只私募基金 80%以上
基金财产投向单一标的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金合同有明确约定;
(二)私募基金实缴规模不得低于 2000 万元,其中有
自然人投资者的,单个自然人投资者实缴规模不得低于 1000
万元;
(三)该单一标的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实际控
制人、合伙人、从业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全体投资者一致
同意的除外;
(四)对全体投资者进行特别风险提示并由投资者确
认,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决策过程、风险提示等进行书面留痕;
(五)证监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私募基金份额登记和私募基
金备案;
(二)对所管理的不同私募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
账,保证私募基金财产独立性,并与所投资产对应关系清晰、
准确、完整;
(三)按照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管理私募基金并进行投
资,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和隔离制度,防范利益冲突;
(四)按照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办理与私募基金管理
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计算并向投资者提供私募基
金份额、净值及投资者权益等情况;
(五)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确定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投资者分配收益,并确保资金及收益返回投资者的账
户或者其账户;
(六)对私募基金进行独立核算并编制私募基金财务会
计报告,编制私募基金年度报告,保存私募基金财产管理业
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七)按照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八)以契约形式设立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
当以自己的名义,代表投资者利益行使权利或者实施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 私募基金托管人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的,应当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并按照《证券投- 13 -
资基金法》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国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权利

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取证等活动
    百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服务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基金管理公司单一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和与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者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2/3

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独立履行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检查等职责,不得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不得兼任与合规风控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但对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将主要基金财产
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不动产项目公司股权、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合伙企业份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份额以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标的的私募基金
其中,以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资产由普通合伙人管理的私
募基金,该普通合伙人适用本办法关于登记备案、资金募集、
投资运作和信息披露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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