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对实验室的人机料法环测有不同的要求,那么其中对实验室设备管理方面的要求有哪些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01
设备配备要求
实验室应配备正确开展检测/校准所要求的全部设备(包括自身的、租借用的、客户提供的),所用设备(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和分析)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应满足要求。使用固定控制以外的设备(包括现场检测/校准)时,应按相关附加程序执行,以保证最终检测/校准结果的质量满足本准则要求。
02
设备校准要求
对检测/校准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关键量或值(如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最大允差、反抗偏移性、重复性、漂移、分辨力等)应进行校准,并制定校准计划。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将计量检定分为首次检定和随后检定两种形式。前者是判定设备是否完全满足规定的要求;后者是判定设备是否保持了主要的计量特性。本条也规定了设备在投入工作(即第一次使用)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在每一次使用前应进行核查或校准。设备应在校准/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03
授权要求
所有设备,尤其重要设备应由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操作人应经过培训,持有操作证。有关设备使用和维护的作业指导书(包括制造商提供的技术说明书或有关手册)应现行有效,便于有关人员取用,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04
设备标识管理
对结果有影响的每台设备及其软件,只要可能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如设备管理编号。
05
设备档案
实验室应建立对结果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设备档案。一般以一台一档的方式建立档案,对于同类的多只小型计量器具可以建立量具台账,建立一个档案,集中存放相关材料。设备技术档案中一般包括如下基本信息设备情况登记表,如设备、软件及厂家的名称,管理编号,规格型号、出厂编号,设备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其他唯一性标识的记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原件(如为外文应有译本);安装、调试记录及验收过程的其他文件;操作规程、自校规程、期间核查规程;校准证书(或计量检定证书、测试证书、自校报告);用过的“设备使用记录表”设备维护、维修方面的记录;其他与该设备有关的资料。
06
设备管理程序
设备管理程序包括对设备安全处置、运输、贮存、使用和维护的要求。要求实验室编制设备维护、管理程序,并认真实施,以确保设备性能完好、功能正常。某些日常维护工作不仅有助于防止设备发生故障,而且还减少了仪器性能超差的风险。
07
不合格设备的管理要求
对不合格设备的管理要求该要求明确了三个问题:
一是什么是不合格的设备?二是如何处置不合格设备?三是发现不合格后,要求对先前检测/校准造成的影响进行追溯。
需要指出的是,设备出现缺陷不仅是现在的问题,有各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使设备由量变到质变。目前出现的缺陷是过去问题的积累,对设备应利用技术进行质量控制,及时发现设备偏移的趋势采取预防措施。如果没有日常的质量控制,就需要向前追溯,评估设备出现缺陷给客户带来的影响,甚至要通知客户。
08
设备校准状态标记的管理
对设备校准状态标记的管理要求明确了需进行校准状态标记的范围和标志内容。准则并没有规定具体用什么标记,譬如,既可用三种标记表示合格(绿)、准用(黄)和停用(红),也可用五种标记,即合格、准用、限用、停用和封存。有些与出数据无直接关系的设备如稳压电源、空调机、变压器等,它们功能是正常的,贴黄牌就不太适合;一般贴绿牌,并加盖“非计量”以示区别,有些直接用“功能正常”标记。
09
不在直接控制范围内的设备要求
对不在直接控制范围内的设备要求如设备外借、开展现场检测/校准等,当设备返回后,在继续使用前必须对其功能与校准状态进行核查,证明满意后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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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进行“期间核查”的要求
核查标准是用来代表被测对象的一种相对稳定的仪器、产品或其它物体,它的测量范围和准确度等级都应接近于被测对象,而稳定性要比实际的被测对象好。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设备都需进行期间核查,只有那些漂移率较大、使用非常频繁的设备才需要进行。因此对于设备来说,此项要求不是强制的,条款也是“当需要时”才进行。但实验室应编制“期间核查的程序”,列出清单,按计划和程序要求实施。
11
设备的防护要求
本条款是对带有调节的设备而言的,如设备带有一个或几个电位器、可变电容器、或其它能影响仪器的一个或多个校准点的类似元件的仪器。校准过程中发现某个检查点超差或非常接近超差时,往往需要对这些调节器进行调整以恢复正常。此时,实验室应有措施防止对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的随意调整而影响测量结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