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登记是指黑龙江省内的企业在境外进行投资时,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的备案手续。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境外投资的监管,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并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以下是关于黑龙江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登记的一般流程和要求的详细解析:
一、涉及的主管部门
企业境外投资一般需涉及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分别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即相关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商务部及相关地方商务部门(简称商务部门)、相关地方外汇管理分局(简称地方外管局)。如果投资涉及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可能还需通过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项目备案审批。
二、发改委备案流程要求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12月26日颁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海外投资项目采取核准和备案两种形式。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涉及敏感国家或涉及敏感行业的敏感类项目实行核准管理,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项目均实行备案管理。
具体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的,不论投资额大小,备案机关均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
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需提供的材料通常包括:
境外投资备案表(平台填写后导出);
营业执照;
内部决议;
真实性承诺书(平台内有模板);
前期情况落实说明(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环境分析、投资资金来源说明等);
对外投资设立境外企业相关章程或投资协议。
三、商务部门备案要求
商务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投资情形均适用备案管理。
申请企业的类型和对应的审批机关如下:
中央管理企业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商务部核准,其他项目备案;
地方企业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省商务厅初步审查后报商务部核准,其他项目由省商务厅备案。
投资主体通过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网上生成《境外投资备案表》,商务部或省商务厅应当自收到《境外投资备案表》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向获得备案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需注意,如项目信息发生变更(包括投资主体、投资总额、出资情况、经营范围等),变更手续与新办手续一致。
四、外汇登记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须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在获得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后,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201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取消了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改由银行按照规定直接审核办理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合称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通过银行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
企业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时,需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供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并填写《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
外汇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材料;
境内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核准文件或证书;
如果发生前期费用汇出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汇出凭证;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国有资产监管审批(如涉及)
如果境内企业海外投资涉及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除进行一般性的核准、备案流程外,还可能需要得到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或核准。具体要求需参照相关法规和当地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规定。
六、备案流程
准备相关材料,并同时向发改委和商务部门提交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资料;
两个部门会评估投资项目的真实性、风险性和规模大小等,审核时间通常为2至3个月,通过核准后会分别收到商务部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发改委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获得上述证书后,去外管局进行备案,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提交付汇申请,银行在外管局的监管下发放外汇。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金额较少、规模较小的项目一般在投资企业当地的部门进行审批;涉投资金额多、规模大或者涉及限制类的项目,则需要到上一级甚至 高 级别的商务部和发改委进行核准。
另外,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企业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登记前,建议详细咨询当地的相关主管部门,以确保备案登记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