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备案必看办理指南
黑龙江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备案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投资方不属同一行政区域,负责办理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或核准结果,告知其他投资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境外投资备案操作流程中,委托流程包括委托书(签署协议)→核准资料→交付款项→提交所需资料→审核资料→递交相关部门办理→告知进程→约 15 个工作日左右完成→通知客户领取资料→签收。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还需注意,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企业境外投资不得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等情形。
自领取《证书》之日起 2 年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重新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境内机构境外投资时,应登记境内机构投资的第 一层级境外企业,当境内主体通过给第 一层级企业增资以便再投资其他境外企业时,要将这部分增量投资叠加在第 一层级的中方投资总额中。银行应审核企业填写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信息,如与《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其他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合作合同相关约定信息不一致,原则上不得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如有特殊原因,企业应提交相关材料予以说明,并以《申请表》为准办理相关业务。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由约定的一个投资主体向其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其他境内机构无需重复申请。变更登记前,银行应认真核实系统登记信息是否与企业实际投资情况相符。如不相符,银行应向当地外汇局报告,待信息调整正确后再进行变更登记。企业登记业务完成后,银行应通过“综合查询-历史协议查询”查看本次登记的信息及全貌信息是否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如不符,银行应暂缓向企业发放《业务登记凭证》,并向当地外汇局报告,待信息调整正确后再发放《业务登记凭证》。减资或转股登记时,应区分减资或转股的标的是义务还是实际,并区分不同系统功能模块办理。在转股同时包含义务和实际的情况下,应先办理转实际,再办理转义务。在变更登记业务后续可能发生跨境流动的情况下,会生成新的业务登记凭证。比如,中转外(实际)和外转中(实际)业务,都会生成相应的业务登记凭证。
此外,企业应了解目标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同国家对于外国投资有不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前,应详细了解目标国家的相关规定,以避免违法风险。企业还应寻求专 业咨询,境外投资涉及到的法律、税务、财务等问题较为复杂,企业应寻求专 业的咨询机构或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以确保投资合规和风险控制。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应合理安排资金,确保投资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还应注意遵守目标国家的外汇管理规定,避免违规操作。境外投资往往涉及到品牌和商标的使用和保护,企业应及时申请注册相关商标,以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企业还应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境外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应提前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