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来华工作签证(Z 字签证)的流程大致如下:
1. 用人单位或委托专门机构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登记注册账号,并在线提交许可申请;
2. 申请通过后,现场纸质受理,经批准后可在线打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3. 外国人凭《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请 Z 字签证;
4. 外国人凭有效 Z 字签证入境后 15 日内,用人单位在线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并至所在地外国专家局办理和领取证件;
5. 外国人凭有效 Z 字签证入境后 30 日内,需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申请 Z 字签证所需的材料通常包括(具体要求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
1. 护照:有效期为 6 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1 份;
2. 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 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 1 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免冠浅色背景彩色护照照片;
3. 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首次申请中国签证的,应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和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果已获得中国签证并持有新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必须提供原外国护照资料页和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记录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应提供官方更改姓名的证明);
5. 以下材料之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工作期限不超过 90 天的,还应当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申请人必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注明的期限;
- 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性文艺演出批准文件(仅适用于来华进行营业性演出的申请人);演出期限不超过 90 天的,还应当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申请人必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注明的期限;
- 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发出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工作的邀请信》;
6. 工作资历证明;
7. 至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职业资格证明;
8.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9. 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配偶的护照,孩子的出生证明等);
10. 健康体检证明;
11. 申请人 6 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12. 申请人住宿登记(申请人当前住宿所在地公安局出具);
13. 外国人来华工作申请表;
14. 工作签证(Z 签或 R 签)或有效居留许可(签证页、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息页)。
建议提前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相关签证办理机构咨询详细信息,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如果你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参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发布的外专申请“Z”字工作签证程序。
或者也可以查看山东大学服务大厅的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手续,其中包含申请《外国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办理 z 签证)的附件文档,可供下载查看具体要求。
另外,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还可以咨询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或专业的签证服务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