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与其经营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冷库;
②用于冷库温度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③能确保制冷设备正常运转的设施(如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④企业应当根据相应的运输规模和运输环境要求配备冷藏车、保温车,或者冷藏箱、保温箱等设备;
⑤对有特殊温度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符合其贮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申请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3.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4.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5.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6.经营设施、设备目录;7.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8.经办人授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