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000.4-2007《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规定了儿童用可移式灯具的安全要求,使用的光源是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钨丝灯或单端荧光灯。该标准要与GB 7000.1的有关章一起使用。
此标准的发布日期为2007年11月12日,实施日期为2009年1月1日,中国标准分类号为(K72)电气照明,guojibiaozhun分类号为(29.140.40;97.200.50)。
在一些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会依据该标准对儿童台灯等产品进行检验。例如检验项目可能包括标记、结构、外部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接地规定、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耐热、耐火和耐电痕等(具体检验项目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判定原则通常为: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可以查阅该标准的具体文本,或者参考相关的产品检验实施细则等文件。另外,市场监管部门也会依据此类标准对相关产品进行监管,以保障儿童使用灯具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