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大使馆盖章商业发票
提交需盖章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盖章的份数。
盖章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盖章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所谓领事盖章,是指由外国驻华使(领)馆对我国出口企业所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加以盖章,确认和证明单据文件上的后一个签字、印章属实。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它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领事机构加以盖章,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通过领事盖章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的印章及签字属实,从而向域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域外的使用效力。
办-理个人基本资料盖章:
1、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离异者除未再婚证明外,还须提供离婚协议书公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公证)须在本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
2、 申请人持上述公证/书到外交部申请盖章后持公证/书及其复印件亲自到印尼驻华大使馆申请盖章。
办-理大使馆盖章和领事盖章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领事盖章”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限制货物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为突破国外非关税贸易壁垒,我司为广大出口企业便捷办-理领事盖章,免去烦锁中转流程,一手操作;帮助出口企业办-理“领事盖章”,使货物顺利出口。为大家带来快速,方便,简洁,贴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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