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领事签章代理协议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签章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签章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签章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领事的签章手续。有了领事签章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签章,而不办-理外国驻华领事的领事签章?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签章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签章,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的领事签章,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签章。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签章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签章,不办-理外国驻华领事的领事签章。
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其领事签章如何办-理?
目前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办法:⑴征得进口商同意,找第三国的驻华使(领)馆代为签章;
⑵仅由外交部领事司对文件进行签章;
⑶与进口商协商,由贸促会出具证明,证明进口国目前在中国尚无领事,为此要求给予免认单据文件的待遇。
上海委内瑞拉领事签章更新:
领事规定,自七月份开始,递交领事的文件必须要翻译公司签章的西班牙语翻译件,不接受企业提供的翻译件。
另外,领事现接受公司自己出具的自由销售声明类的签章。
巴拿马领事签章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