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外投资备案(ODI)概述
(一)定义
境外投资备案(ODI),全称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是指中国境内的企业、团体在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后,通过设立新公司、并购现有企业、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进行的直接投资活动。其核心目标在于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ODI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境外新设公司,即中国大陆企业在境外设立新公司并作为股东,持股比例无特定要求;二是境外并购公司,即中国企业控股境外某公司,作为并购方股东,需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简而言之,当中国企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获取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时,均需进行ODI备案。对于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还需实施核准管理。
(二)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界定
商务部标准:涉及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行业、影响他国(地区)利益的行业。
发改委标准:新闻传媒、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等。
国务院标准: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体育俱乐部、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
(三)备案与核准制度
ODI根据投资金额、行业、国家等因素,分为备案制和核准制。具体划分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政策规定执行。需注意的是,ODI备案仅针对直接设立的境外企业,不包括境内企业设立的空壳公司及其二次投资行为。
二、ODI备案的必要性
主要目的在于证明资金汇出或境外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当中国企业需向境外子公司注入资金以支持其运营、市场开拓或项目投资时,ODI备案成为必要程序,以确保资金流动的合法性和境外投资活动的合规性。
三、ODI备案的适用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获取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获取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获取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收购境外企业或资产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
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新设或增资境外企业。
设立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四、ODI备案的申请条件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涉及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获取。
主体与成立时间:申请主体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不满一年且无法提供完整审计报告的企业,一般难以通过审批。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与投资真实性:需清晰说明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合规银行贷款等)及投资项目的真实性。
财务要求: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需显示盈利,净资产回报率建议高于5%,资产负债率建议低于70%。
五、ODI备案申请流程
提交材料至发改委进行核准或备案。
获得发改委批准后,向商务部提交材料进行核准或备案。
商务部批准后,向外汇管理局备案,以便银行办理外汇放行及后续监管。
实施ODI计划。
六、ODI备案所需材料
境内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公章。
最新财务审计报告。
境内公司法人、股东、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公司的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境外公司章程及翻译件(如已存在)。
出资商业计划书、市场调查、投资资金来源说明、投资环境分析等材料。
境内、外产品简介、获奖荣誉或资质证书等。
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原件。
并购项目需提供并购合同、协议、尽职调查报告等。
七、ODI备案的后期维护
取得备案证书后,若两年内未实际开展对外投资,证书将自动失效。企业需重新办理ODI备案/核准程序以开展新项目。银行在办理购付汇时,需企业提交境外真实性证明材料。
八、不办理ODI备案的后果
资金进出受限,无法合法汇出及返程投资。
无法享受政府相关补贴和奖励。
面临惩戒措施,包括禁止一定期限内的境外投资行为、责令改正、警告乃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