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ODI)有哪些不容忽视的注意事项?
项目及投资主体的合规性方面:
投资主体应为在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由于无法提供完整年度的财务报表,可能较难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投资方公司及其架构中的实际控制人不能有违法及不 良 记 录,否则会影响备案申请的审批。
确保境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不涉及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行业领域,如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等敏感行业。
投资行为必须遵守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存在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违规的情况。
投资资金相关方面:
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与明确性:需要详细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的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若资金来源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其合法性,备案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投资金额的合理性:投资金额应与境外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和企业的自身实力相匹配。对于纯贸易型的企业,投资额不宜过大,并且需要提供具体的资金使用明细,例如租用场地面积、租金、购买设备的数量等。
材料准备与申报方面:
按照要求准备齐全所有的申请材料,包括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投资主体身份文件、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证明投资主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等文件。如有并购项目,还需提供尽职调查报告等。
确保申请材料中的信息准确无误,如《境外投资备案表》填写规范,股东信息列举全面准确、中方出资币种和金额、中方投资的构成等与实际相符,项目简况填写详细等。
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材料的真实性与一致性: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同时,不同材料之间的信息应保持一致,例如境外公司的名称在各个文件中的表述应完全相同。
可研性报告的质量:如果要求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全面、深入,包括项目概况、企业基本情况、投资的必要性、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经济收益和社会性效益分析等。
境外企业管理方面:
境外再投资的报告:企业投资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再投资时,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应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事后的信息报送:企业应按照要求及时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填报月报、半年报和年报,以便相关部门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驻外使馆报到:企业应在投资目的国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 30 日内,持相关表格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投资设立的企业,应向中央政府驻香港、澳门联络办报到登记,并妥善保存《报到登记表》回执联,以备商务部门检查。
审批流程与部门沟通方面:
了解审批部门与流程:境外投资备案需要经过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外汇管理局(银行)等部门的审批。不同部门的审批侧重点和要求有所不同,企业应提前了解清楚各部门的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按照要求逐一办理。
保持与审批部门的沟通:在备案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相关审批部门沟通,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同时,对于审批部门提出的反馈意见和要求,企业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