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进行充分的信息收集以获得可沥滤物信息,收集的内容一般包括器械的结构及材料组成、来自原材料供应商的信息、拟研究材料/器械的理化特性及与可沥滤物相关的文献信息、器械的生产工艺信息、已有的历史数据库信息、临床应用信息等。
如果可沥滤物已知且为原材料或最终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添加的添加剂,应进一步确认该添加剂在原材料或最终医疗器械中的添加总量是否超过该已知可沥滤物的允许限量。如为否,则一般无需对该可沥滤物本身做进一步的研究。如果超过了允许限量,则应通过浸提物和可沥滤物研究(Extractable & Leachable Study,E&L Study)获得可浸提物/可沥滤物基本信息(Extractables or Leachables Profile)及其最大释放量,并根据其允许限量形成完整的安全性评价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可沥滤物来源可能不仅是器械原材料及工艺信息中提供的添加剂、单体、加工助剂本身,某些情况下,器械及其原材料在生产、贮存及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化学物质的水解、降解或反应产物等宜同时纳入可沥滤物风险评估的考虑。
对于E&L研究、允许限量建立、安全性研究的方法及流程等,可参考后续《未知可沥滤物评价方法建立及表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已知可沥滤物允许限量建立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毒理学关注阈值在医疗器械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指南》等相关指南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