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 FDI 的出资方式多样。其中,直接投资方式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合作开发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各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合作开发一般是海上和陆上石油合作勘探开发的简称,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的特点。此外,FDI 的其他投资方式包括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补偿贸易是外国投资者提供技术、设备和部分资金,东道国企业负责生产,产品出口后用外汇收入偿还投资。加工装配是外国投资者提供原材料、零部件或设计,东道国企业进行加工或装配,然后将成品出口,通常用于制造业。
外商直接投资(FDI)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涉及多个方面的决策和办理要点。在办理 FDI 时,企业需要充分了解 FDI 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领域,准备好详细的备案资料,熟悉备案登记流程,谨慎选择投资目的地和投资方式。只有全面考虑这些要点,企业才能在 FDI 活动中取得成功,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并为投资目的地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