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理境外投资对企业有哪些要求?
广州办理境外投资对企业的要求如下:
主体资格要求:
企业必须是在广州市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等,只要是在广州合法注册的企业,均有资格申请境外投资备案,但中央企业在广州的下属企业需通过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在商务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成立时间要求:
虽然在实操中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也有申请成功的案例,但一般来说,企业好成立满一年以上,以便能够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这样更有利于通过审批。
财务状况要求:
企业需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好处于盈利状态,以证明企业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开展境外投资项目。通常要求企业的净资产回报率高于一定比例(如 5% 以上),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如 70% 左右或更低)。
项目真实性要求:
企业需要明确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包括投资的目的地、规模、内容、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无法具体说明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企业,备案申请可能难以通过审查。企业需提供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协议等文件,以证明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资金来源合法要求:
企业的境外投资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合规,股东的背景和资金的来源需要真实可靠。企业需提供相关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如自有资金的银行流水、银行贷款的意向书或合同等。
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境内公司的业务不能属于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行业清单。例如,房地产、酒店业、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严格审核。
终目的地备案要求:
对外投资需按照境外终目的地企业进行备案,终目的地是企业投资终用于建设或持续生产经营的所在地。境内投资主体在境外设立的作为投资路径的平台公司原则上不应具备开展具体经营业务的功能(如进出口贸易等),对平台公司一般不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