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具备什么条件可以进行境外投资(ODI)备案?
主体资格要求:
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等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也可能具备申请资格,但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成立时间要求:
通常情况下,成立时间满一年的企业申请 ODI 备案相对更有利。因为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能够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材料,便于审批部门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投资能力进行评估。
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如果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般较难通过审批,但如果能证明其股东背景强大、资金来源明确且有母公司注资等支持,或能合理解释其投资行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也有可能获得备案批准。
财务状况要求:
zui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以证明企业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净资产回报率zui好高于 5%,资产负债率zui好低于 70%,这表明企业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和较低的债务风险,能够承担境外投资的资金压力和风险。
投资项目要求:
企业需要能够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如果无法清晰阐述这些信息,很难通过审查。
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例如,房地产、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严控)、金融类等行业的境外投资受到严格限制;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赌博业、色情业等境外投资则是被禁止的。
其他要求:
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和平发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等。
部分地区或行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一些额外的要求或特殊规定,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和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