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表演经营许可证,也称为直播文网文,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一种,专门用于管理在线直播表演活动。这种许可证的全称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表演》,主要用于规范那些通过互联网进行视频直播,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包括向上网用户收取费用、通过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行为。
办理条件公司资 质:申请网络表演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公司。
办技术人员与资金: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与资金实力。
信誉保证:互联网经营必须保证客户的信誉。
发展计划:有网站经营的相关发展计划。
安全保障: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前置审批: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需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且现金入资建议占有80%以上。
外资限制: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不得为外资公司或带有外资背景的公司。
审批部门和所需材料
审批部门通常是省文化厅(或地区市文化局)。所需材料包括: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章程。
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如有法人股东,还需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及股东的身份证明和简历。
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
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需提交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
网站域名登记证明,非申请法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域名还需提供转 让协议。
企业发展可行性报告,包括公司简介、人员构成情况、申请项目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方案、设备情况、业务发展计划、市场分析等。
办理流程
准备相关材料:首先,需要准备好办理许可证所需的材料。一般来说,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网站域名注册证明等。此外,还需提供服务器托管协议、网站安全保障措施等相关文件。
提交申请:在准备好材料后,登录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官 方网站,找到相关办事指南,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同提交。
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文化行政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因地区和部门的工作效率而异,一般需要10-2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企业可登录官 方网站查询申请进度。
领取许可证:审核通过后,企业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文化行政部门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还需按照规定,将许可证悬挂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
后期监管: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网络文化内容的合法性。同时,要按照文化行政部门的要求,定期提交经营情况报告,接受监管。
总之,办理表演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从准备材料到领取许可证,都要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只有合法经营,才能为用户提供优质、健康的网络文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