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申请工作签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基本申请材料:
有效护照: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应超过 6 个月,并至少有一页空白签证页。
签证申请表:完整填写的《中国签证申请表》,申请人需打印出确认页及申请表(全表),并在确认页和表格第九项上签字。
照片:符合要求的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纸质照片 1 张,及电子版照片(刻入 CD 光盘中)。
工作许可通知或工作许可证原件:如果是境外申请,需先获得中国雇主申请并由有关部门核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如果是境内申请转工作签证,需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其他支持性申请材料:
学历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翻译件,通常需公证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若是来华进行短期工作的外国人,可能不需要提供学历证明57。
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翻译件,特别是与申请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需由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证明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所在国家或长期居住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公证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经所在地区公证,并办理特定转递手续。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一般为自开具之日起 6 个月内(少部分国家是 3 个月)。
健康体检证明:由中国检疫部门或所在国公认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确保申请人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等。健康证明的签发时间一般需在 6 个月内。
雇佣合同:与中国雇主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需明确聘用期限、职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
随行家属材料(如适用):
如果申请人有随行家属,如配偶、子女等,需准备相应的关系证明及家属的相关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家属的有效护照及签证申请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籍、不同职业的外国人在申请来华工作签证时,具体要求和审批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6。因此,在申请前,建议用人单位和外国人详细咨询当地的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或中国驻当地使领馆。